平凉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建设规划通过评审
本报讯(记者刘英娜)“专家组原则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建议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和与会代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这是专家评审组为《灵台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18)》给出的评审意见。日前,包括灵台县在内的平凉市七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规划》全部通过省级评审,平凉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评审组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入手,对《规划》中提出的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体系、自然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高效绿色产业发展体系、集约融合的城乡人居体系、健康文明的生态文化系统”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评审,认为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数据详实,项目规模与建设任务明确,环境影响与效益分析得当,组织实施与健全机制等措施可操作,突出了七县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特色和优势。
据了解,各县区按照评审意见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及时按程序发布,组织实施,全方位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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