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静宁一合作社被认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

平凉日报 2016-06-07 17:47 大字

本报讯(记者姜慧仁)6月6日,记者从市农牧局获悉,平凉市静宁云翠果品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委联合认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是全市惟一获此殊荣的农民合作社。

静宁云翠果品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由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静宁常津果品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成立。2014年被农业部等9部委认定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合作社所在村静宁县李店镇常坪村2013年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合作社建有果品保鲜气调库10孔,库容量1.8万立方米,可储藏苹果4000吨。现有中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和全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LOBALG.A.P.双重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果园2860亩,涉及李店镇常坪、刘晋、薛胡、细湾4个村,总产量8000吨。同时有国家注册认证的出口果园21个,面积2.59万亩。2015年合作社成员共计销售苹果1760吨,销售收入1584万元,户均收入达8万元,人均收入1.6万元。

新闻推荐

13小时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

静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静宁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