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山火猛于虎,防患于未“燃”

平凉日报 2016-03-04 18:01 大字

□本报记者李芳芳

2月26日,《平凉日报》三版刊发两篇报道,分别就静宁县12岁少年上山救火被重度烧伤,以及元宵节期间发生在崆峒区柳湖镇王坪果园山的一场山火进行了报道。两篇与火相关的新闻,不仅引起了社会上的强烈关注,更值得以此为警示,让广大群众树立起“山火猛于虎,防患于未‘燃\’”的安全意识。

每年2月至5月,由于气温回升、风干物燥,再加上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祭祀的行为较为集中,是各地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也是各消防部门春季消防安全防控的关键时期。平凉市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消防部门更是把消防安全摆在所有工作的第一位,加强宣传教育、明确责任分工、紧抓隐患整改。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节前夕,崆峒区各乡镇工作人员几乎全员出动,按人划片、分村包点,积极排查火灾隐患,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的各项防火工作。然而,春季荒火,防不胜防,依然给人们带来了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甚至造成了静宁“小赖宁”张帅龙英勇救火不幸被重度烧伤的惨剧。

山火频发不仅是天灾,更是人祸!我们在为小帅龙感到惋惜之余,不禁会发出一声疑问,“星星之火”到底从何而来?除却气候原因,有多少是因为人为因素?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

受传统习俗影响,每遇传统节日或婚丧嫁娶,平凉人总会燃放烟花爆竹以烘托气氛,以及去墓地烧香祭祀以缅怀前辈先人,这种行为虽然能够得到理解,但不得不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旦零星火源落入枯草、秸秆等可燃物,一场大火在所难免,造成的各种损失也不可预见。同时,在野外抽烟,随地扔烟头、农民群众备耕“点地埂”等不良行为习惯也是引发火灾的两大隐患,我们在提醒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不良行为的同时,有关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重视程度,制定相关政策,对野外明火加以明令禁止。

事实上,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平凉市各县区有关部门,为了更好地防火于未“燃”,都积极开展各项春季防火工作。崆峒区逐单位督查防火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隐患整改,并根据天气变化,给各乡镇发送预警提示,提出防火措施。此外,针对清明扫墓活动,今年崆峒区还专门提出了“倡导文明祭祀、摈弃陈规陋习”的祭扫方案,要求人们通过摆花献果等低碳、绿色的祭扫方式来缅怀故人,以达到祭祀防火两不误的目的。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在“春防”的关键时期,不论是去野外踏春游玩、户外烧烤娱乐还是清明上坟扫墓,大家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尽量少抽烟、不抽烟,不把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山林;选择烧烤地点,不要在草木繁盛、树叶堆积等易燃物聚集的地方,烧烤结束后,务必用水或踩踏方式对烧烤区域进行彻底熄火,以防点点火星引发山火,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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