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法律服务 情暖乡村
□本报记者刘亮车晨刚
“多亏了这些检察官,要不还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到赔偿款。”7月29日,静宁县新店乡孙湾村村民孙小军见到记者难掩激动之情。2013年6月,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双联点孙湾村调查走访时了解到,贫困户孙小军7年前的人身损害民事判决有1.4万元赔偿款迟迟没有得到执行。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的检察官及时联系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该案,3个月后,孙小军如数拿到了赔偿款。
发挥职能优势,开展法律服务,帮助村民解决法律问题,是市检察院开展双联行动的一个特色。该院把全院干警分成15个工作组,分期分批深入新店乡孙湾村、杏湾村两个联系村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配合乡、村、社干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依法进行调处。在调处过程中,对涉及的法律问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提升了农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双联行动开展以来,市检察院依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7条,有力推动了“法治村”建设。
为了建立法律服务长效机制,从2014年开始,市检察院结合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的“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在新店乡设立了检察室,在孙湾村和杏湾村分别设立了检察联络室,重点围绕惠农政策落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检察干警对联系村发放的农村低保、粮食直补、农资补贴、退耕还林、养老保险等惠农补助资金进行了全面调查清理。监督联系村向村民公开惠农政策及资金分配情况,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各类惠农资金分文不少地兑现到村民手中。同时,帮助村委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检察官和村民面对面交流,既帮助村民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又让村民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这种方式很受群众欢迎,效果很好。”新店乡文书韩广宁评价说。
市检察院坚持法律服务和扶贫帮困相结合,把联村共享项目建设作为推动联系贫困村经济发展的另一重要任务,先后筹资21万元,帮助完成了孙湾村道路砂化和杏湾村塘坝建设等联村共享项目,有效解决了群众行路难、用水难等严重制约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问题。大力推动苹果栽植和牲畜养殖两大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聘请市、县、乡果业、养殖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先后培训孙湾村和杏湾村果农、养殖户800人次,发展栽植、养殖示范户41户。“双联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村基础设施、村民贫困落后面貌有了较大改善。今年,“5·30”特大冰雹灾害发生后,市检察院领导很快就赶到村上,指导抗雹救灾工作,支持解决救灾资金3万元,联系市、县农林果业部门采取补救措施,给我们把损失降到了最低。”孙湾村支书谢三丁说。
通过入村入户、调查走访工作,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孙湾村村民改善生产生活现状的强烈愿望和致富奔小康的信心,我们要继续为村民提供政策宣传和法律宣讲服务,做好为民富民工作,尽力帮助村民脱贫致富,不让村民们失望。”市检察院一名干警在民情日记中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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