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警方破获一合同诈骗案件
静宁讯近日,随着潜逃3年之久、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化名)在陕西省咸阳市落网,一起合同诈骗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今年7月2日,受害人戴某报称:2011年10月6日,经中介介绍,与犯罪嫌疑人王某签订售房协议,王某将其位于静宁县城区楼房及附属用房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戴某,当日支付15万元房款,11月26日交清余款后办理过户手续。同时,王某将房屋及附属用房钥匙交付戴某。10月14日,王某又以装修新房为由,让戴某给其支付现金2万元。10月26日,王某违背与戴某的合同约定,为偿还他人的高额借款利息及本金,再次以总价32.5万元的价格将该套房子出售给谭某并完成过户手续。同年11月,王某杳无音讯。戴某在长期寻找未果的情况下向警方报案。一石激起千层浪,正当办案民警受理此案时,出现十多个与王某案件相关的报案人。经初步统计,借款金额共计达到50余万元。由于案件涉案金额大、受骗群众多,决定并案开展侦破。
民警经过大量细致的取证工作后,王某涉嫌诈骗案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抓捕嫌疑人王某成了破案的当务之急。专案民警强化科技应用,在今年7月28日发现了王某在陕西省咸阳市活动轨迹后,立即赶赴咸阳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经过详细排查,终于摸清了王某藏匿的准确地点并架网布控,于8月1日将其抓捕归案,9月2日批准逮捕。
经查,自2009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经营广告制作业务。为周转并拓展业务,自2009年至2011年5月,他先后21次在某公司借款共计50余万元。为偿还借款,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信任;或以重复出售的形式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骗取现金等方法,从10多人手中共计骗取现金50余万元,所骗款项用于归还他人高利贷,其余全部挥霍。
10月30日,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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