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环保工程助推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
本报讯(记者李玉成)在第43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近年来,平凉市重点实施了9大环保工程,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实施循环经济发展工程。累计投资36亿元,建成各类循环经济项目65项。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建成“畜沼果菜粮”生态农业户5万户;大力发展循环工业,一批煤电化骨干企业相继建成投产,煤电冶化一体化开发和煤炭、石油资源勘探取得重大突破,工业主导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二是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工程。依法关停小造纸厂6户,小石灰窑138个,小淀粉厂62个,小印染企业18个,木炭窑220孔;淘汰落后水泥生产线5条,取缔小冶炼、地条钢生产线25个。三是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通过招商引资,筹集资金12亿元,在平凉城区全面启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计划分3年完成,至2013年底,已完成投资3.5亿元,形成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关停分散燃煤锅炉50台,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80吨、氮氧化物排放312吨。四是实施污染减排治理工程。重点实施了华能平凉发电公司脱硝工程、中水崇信发电公司烟气旁路取消工程,确保综合脱硫率达到87%以上。完成了平凉天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成平凉天雨及华亭、泾川、静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灵台、崇信、庄浪城区污水处理厂可望年底前建成。进一步加强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累计检测机动车10.1万辆(次),减轻了机动车排气污染。近3年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46个,削减化学需氧量1087吨、氨氮53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五是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基础设施项目54项,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9%和33.3%,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2.2平方米。六是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将国家、省上和地方配套的5520万元资金与其他涉农资金结合起来,围绕农村垃圾收集、污水处理、水源地保护、畜禽污染治理,在312国道、304省道沿线和14个环保所所在乡镇,集中实施了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亮点工程。七是实施生态示范创建工程。在泾河、汭河、葫芦河等主要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5.09平方公里,治理率达到56%。全市有7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31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174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村”称号。八是实施环境执法监管工程。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环境违法和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市县(区)环保部门联合行动,逐县(区)、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批环境违法和管理问题得到有效查处和整改。九是实施环保能力提升工程。“十二五”以来争取并筹措资金1356万元,有效改善了环保部门的执法条件。积极探索乡镇环保所运行模式,为全市16个乡镇环保所,配备工作人员46名;成立了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制定了市、县(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计划,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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