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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病妻“解脱”丈夫被判5年

兰州晚报 2012-12-26 13:58 大字

本报讯曾经相濡以沫的丈夫,却在一夜之间成为杀妻凶手。12月25日,丈夫因“杀妻”行为,被兰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于宣判结果,丈夫不持异议,因为在他看来,这一切是因为爱,是为帮助妻子从病痛中解脱。

静宁县人贾某,与死者张某曾是一对颇为恩爱的夫妻,结婚十几年来感情一直很好。但是在2004年,张某被医院诊断出患有脊柱炎,并伴有骨盆断裂、肌肉萎缩、骨质疏松等一系列病症。于是,这对夫妻开始了漫长的与病魔斗争的生活,在患病的6年多时间里,张某逐渐发展到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全靠丈夫贾某悉心料理。

从武威到天水再到兰州,6年多时间里,贾某花费了十多万元,这对于年收入仅有6000余元的农村人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2011年3月,是妻子张某最后一次求医,为了凑够医疗费,贾某变卖了家里的一辆“三马子”、一头耕牛和多余的粮食。带着妻子及1.8万元来到兰州,然而治疗了一个月后,带来的医疗费所剩无几,贾某还被医生告知张某的病将会很难治愈。

回到夫妻俩在兰州市南面滩临时租住的家中,回忆这些年的痛苦经历,张某有了轻生的念头。当她告诉丈夫自己的想法时,贾某沉默了很久。2011年4月22日20时许,贾某推着轮椅上的妻子,徘徊在黄河岸边,在经历长达12小时的交流、沟通以及思想斗争后,在雁滩一鱼池附近,贾某终于下了狠心,将轮椅上的妻子推下5米高的河堤。因为担心妻子的尸体被河水冲走,贾某又找来石头,压住张某的头、胸部。最终,妻子因头部受撞击后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案件侦破后,公诉机关以贾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得知这一消息,贾某的两个儿子以及其所在村的村委会均写了求情信并联名上书,希望能够对贾某“法外开恩”。

兰州中院在综合审理案件后认为,被告人贾某对妻子生前能够尽到照顾义务,一贯表现良好,其犯罪动机确有值得宽宥之处,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庭一审判处贾某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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