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董子彪记者获悉崆峒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
本报讯(记者董子彪)记者11月27日获悉,崆峒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90”后女子关某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底,关某某在同事张某家中借住时,趁张某不在家之机,盗得张某价值2145.92元白金项链1条、价值2080.80元钻戒1枚、价值690.56元钻石坠1个,后销赃得款挥霍。破案后,关某某家属代为退赔张某全部损失。在5月底的一天,关某某与朋友朱某聚会时,趁朱某去卫生间之机盗得其钱包内银行卡1张。因二人关系熟稔,关某某早就知道该卡密码。之后,关某某分别在平凉市崇信县、兰州市分两次取款2000元后将该卡偷偷还回,所盗现金被其挥霍。在朱某发现其银行卡内现金有异常后,关某某承认是其所为,并向朱某退赔现金400元。破案后,关某某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朱某1600元。法院认定,关某某盗窃作案2起,计价值6917.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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