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四川法制报 2021-12-23 00:36 大字

本报讯(王惠来 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近日,记者从盐边县检察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二〇二一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对全国739家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其中,盐边县检察院成功入选,成为攀枝花市唯一一家入选的检察院。

近年来,该院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聚焦县委重点工作和检察中心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阵地,创新思路、方法、举措,广泛宣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公益诉讼等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检察影响力。加强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巩固与《检察日报》《四川法治报》《攀枝花日报》等纸媒的沟通联系,不断扩大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创新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阵地建设,利用新媒体向社会展示工作成效和队伍风采,广泛宣传检察职能,畅通群众与检察机关沟通渠道,不断加强检务公开,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积极传递新时代检察好声音。

今年以来,该院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发布信息284条,在省市级新闻媒体发稿21篇、国家级媒体发稿4篇,与市电视台联合录制《阳光检察》栏目8期,多角度、多维度深入宣传践行“人民至上”的检察工作好成效、队伍好形象,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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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盐边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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