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确定侵权主体 遭受损失不应获赔

攀枝花日报 2018-10-22 06:25 大字

案情简介

原告徐某去外地做生意,家中无人。邻居魏某电话联系原告,告知张某于2016年4月26日到村中弹棉花,需借用其家中的电源。徐某同意张某用电,但强调家中冰箱里放有块菌,不能断电,否则块菌会腐烂。几天后,张某从徐某房屋旁的电路接电使用,直至弹完棉花离开。

2016年5月17日,徐某回家后发现家里无电,冰柜内620斤块菌均腐烂变质。

2018年,徐某将魏某、张某、张某之妻起诉至法院要求3人赔偿损失。

审理结果

驳回原告徐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评析

本案是因徐某家中停电导致冰柜内存放的块菌受损产生的纠纷。徐某认为停电是因房屋旁电路开关断开,而被告张某之前从其房屋旁的电路接电使用,魏某又是介绍张某用电的人,所以张某、张某妻子、魏某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中,徐某无证据证明开关断开停电是由张某直接造成。法官认为徐某对其主张应该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徐某无证据证明明确的侵权主体,就无法排除导致徐某家停电还存在其他原因。现有证据仅能认定,块菌腐烂的直接原因是徐某未及时对家中停电进行处理,而徐某的邻居魏某无管理徐某家用电的义务。综上,对徐某的诉讼请求不应支持。

(盐边县人民法院 吴欣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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