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推广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 ——本报记者就贯彻落实《条例》访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
6月1日,《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四川省散装水泥监管与发展正式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步伐,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攀枝花将如何贯彻落实《条例》?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吕珩。
谈意义——
散装水泥工作有法可依
“在四川省散装水泥推广的30多年来,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作为监管依据,虽然各地早有规章要求推广散装水泥,但在法律法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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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条例》是四川省第一部针对散装水泥的法律,标志着散装水泥工作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将有效破解散装水泥行业发展的诸多瓶颈问题。”吕珩说,这是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是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要求,是贯彻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的要求。
谈亮点——
构建“四位一体”发展格局
通过仔细研读,吕珩认为《条例》呈现出三大亮点。
首先,《条例》明确发展散装水泥包括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以及混凝土预制构建“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对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同时,还有诸多利好政策惠及企业。《条例》中专门设立了对发展散装水泥进行鼓励与扶持的规定,这些规定将给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带来益处。
其次,《条例》明确对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说“不”。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是发展散装水泥的主要手段,更是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
最后,《条例》充分明确了违法行为以及处罚措施,使得“禁搅”工作更有底气,有理有据。《条例》还加入了很多四川省散装水泥工作实践中的有效做法,比如,对符合条件的预拌砂浆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对特殊情形需要使用包装水泥和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定了符合实际的量的界定,操作很接地气。
谈实施——
三方面着手推广实施
吕珩表示,随着全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6月起正式实施,这期间,攀枝花市将从3个方面着手对《条例》予以推广实施。
一是,自《条例》出台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立即在全市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以及散装水泥行业相关单位开展《条例》的学习与宣贯,深入领会《条例》的精髓和内涵;以2017年度散装水泥宣传周为契机,加大力度重点向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市民进行《条例》宣传,通过会议、现场集中以及点对点全方位、多层次的宣贯方式,确保《条例》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对攀枝花市近年出台的散装水泥推广政策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对与《条例》不适用的先行文件内容进行修改与完善。
三是,牢牢把握全市下一步成立综合执法监督局的这一机会,积极联系执法部门,明确执法监管以及处罚依据,配合协调综合执法部门做好现场“禁搅”执法工作。通过以上系列举措的实施,确保《条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谈打算——
让散装水泥“深入”基层
吕珩表示,今年全市散装水泥工作将围绕以下3个方面工作进行。
近年来,攀枝花市散装水泥发展走在了全省前列,城市禁现和农村推散取得了“双丰收”,在全市范围内逐渐形成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发展态势。为有效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均衡发展,结合《条例》的实施,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将继续做好攀枝花市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评级管理专项检查,加大现场“禁搅”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有法可依,让推散工作进入法治化。
同时,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快农村推散的进程,“积极布局农村推散点位,对于偏远地区,通过交通便利乡镇进行有效辐射。”吕珩表示,今年全市将继续深入基层推散,通过科学战略布局,以点带面,形成网络态势,让散装水泥“进村入户”。
今年,攀枝花市将攀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盐边县北部片区散装水泥中心配送站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项目的实施将对区域内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带来积极的影响。为此,市散办将加快推进这一项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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