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三个“双保险”把好项目关
本报讯(苏跃 记者 梁波)近日,记者从盐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确保年度9个贫困村户名贫困对象退出(省下达任务为人)所涉及的大类个项目建设圆满完成,盐边县创新三个“双保险”机制,确保万元资金公开透明使用,个脱贫攻坚项目保质保量实施。
创新项目监督“双保险”机制,每个项目都有两个监督机构。工程启动后,项目所涉及的村均成立由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纪检组长组成的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开展定期督查。同时,由村民公选、公推,村支两委聘请3至5名党员代表、县乡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成立项目社会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作出书面监督报告。通过村级监督小组和社会监督小组双重监督,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类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
创新项目资金、承包“双保险”机制,为每个项目设置两条“红线”。第一条红线是设立项目资金不得用于村级基本支出和各类奖金、津贴、福利补助制度,严格执行“三不”原则,即龙头企业、项目实施主管部门、部门业务培训不得使用项目资金;第二条红线是建立村、组干部(包含村、组干部的近亲属)不得参与承包工程或变相承包工程制度。两条“红线”坚决不能触碰,杜绝了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情况发生,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创新资金拨款“双保险”机制,畅通资金拨款通道和资金审批程序,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实施。项目启动后,经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多次调研,考虑到贫困村、贫困户资金启动难的问题,经过多次协商,畅通了资金拨款通道,把原“三三三一”扶贫资金拨付(即工程启动拨付%、工程实施期间拨付%、工程后期拨付%、%作为保质金)调整为“六三一”资金拨付(即工程开工拨付%、工程后期拨付%,%作为保质金),弥补了项目建设启动资金不足的问题。畅通资金审批程序,将原来所有手续齐备后实施项目资金审批,调整为先审批资金、后补手续的办法。
据悉,盐边县年度大类个***项目实施以来,以三个“双保险”机制为支撑,村质量监督小组和社会监督小组积极配合加强项目监督,全县共下发督查通报4期,效能责任追究3人(免职1人,书面告诫2人),确保各类脱贫攻坚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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