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因病失去监护能力 父亲未履行抚养义务 5岁女孩成“事实孤儿” 攀枝花发首份督促监护令

成都商报 2021-11-01 02:16 大字

接到“督促监护令”后,冯某某赶回攀枝花接孩子

10月28日,四川成都某幼儿园内,小英和大班的同学们一起快乐地学习、玩耍,活泼开朗的天性显露无疑。放学回家后,有父亲的陪伴,有家人的关心、照顾,这种普通人家的幸福生活,对小英来说却是来之不易的。

此前,因父母离异,小英跟着妈妈生活。后来,妈妈患上精神类疾病,并逐渐发展到行为不受控制,被送医治疗。年仅5岁的小英无人照顾,在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帮助下被送入福利院,成为一名“事实孤儿”。在福利院这个大家庭里,有老师的关爱,有同玩的伙伴,但在小英心里,爸爸妈妈的关爱却一直缺位着。

变化,来自于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发出的一份“督促监护令”,这也是该市第一份“督促监护令”……

成为“事实孤儿”

妈妈离婚后患精神疾病 5岁女孩被送往福利院

小英是冯某某与殷某某的婚生女,2018年父母离婚后,小英跟着妈妈殷某某在攀枝花生活。爸爸冯某某去了成都,但未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抚养义务。

离婚后的殷某某患上精神疾病,后来越来越严重,行为不受控制,被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无能力履行对女儿的监护职责。

获悉相关情况后,2021年1月,东区相关部门协作,将殷某某强制送医,5岁的小英被送入福利院照顾,上幼儿园中班。于是,原本该在父母怀里撒娇、不是孤儿的小英,却只能“孤身”住在福利院里。

虽然有叔叔阿姨的关爱,有同龄哥哥姐姐的陪伴,但在小英心里,爸爸妈妈的位置却一直空着。

发出“督促监护令”

以司法的途径唤醒“沉睡”的父爱

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时,发现了“事实孤儿”小英。

“父母的缺位,极易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办理案件的检察官介绍,为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更好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推动解决家庭监护不力这个难点问题,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作为小英的父亲,冯某某为当然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小英问题的破解,“督促监护令”成为了关键。检察官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深入走访、审查案件,做好每一样准备工作,尝试以司法的途径唤醒“沉睡”的父爱。

“请你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用心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努力修补多年未亲自抚养所产生的情感裂痕……”8月底,攀枝花市第一份“督促监护令”发出,接收方正是小英的爸爸冯某某。

“督促监护令”发出之后

回家,并不是完结

检察官将追踪孩子成长

接到“督促监护令”后,冯某某从成都赶回攀枝花。在法院和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冯某某同意把小英接到身边抚养并自愿接受调解。今年8月底,在福利院待了8个月的小英跟着爸爸来到了成都。

回家,并不是完结。

在成都,小英生活得好不好?父亲有没有履行义务?这是办案检察官们担心的后续问题。因为距离等因素限制,小英生活的后续追踪,检察官以电话访问为主。同时,东区检察院将委托监护人住所地检察机关会同当地居委会,对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进行帮助、考察。

电话中,冯某某保证会好好地照顾小英。检察官也获悉小英上幼儿园大班了,很适应成都的生活,性格很开朗,心情很好,也很想念福利院的老师和哥哥姐姐们,还说以后有机会要回攀枝花看看这些不是亲人的“亲人”。

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分管副检察长程林表示,今后将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悉,11月份,东区检察院将陆续发出两份“督促监护令”,唤醒沉睡的父爱母爱。

罗本平 张仟林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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