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调研报告(摘登) 2020年6月16日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面对道路基础条件差、车辆和驾驶人员数量大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保稳定”为目标,严格依法整治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强化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措施,改善交通设施,加强队伍建设,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交通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为“保畅通、保安全、促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因历史、地理等多重原因,攀枝花城市道路建设难度大、改善进度慢,城区上下班高峰期道路拥堵问题严重。近期,市政府实施了“三把锁”整治工程,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区道路拥堵、通行不合理的状况。目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仍然还存在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群众文明出行和交通安全意识还不牢固,城市交通专项统筹规划滞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交通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和意见:
1.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助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代化。结合普法工作,以法律“七进”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2.加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提升城乡交通治理水平和管理效能。要加大道路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力度,优化完善城乡道路及配套设施,建好用好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大力支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倡节约出行、绿色出行。
3.强化统筹协调力度,提升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效能。要理顺公安交警、规划、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的事权和市、县(区)两级政府相关职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努力实现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无缝衔接,协力共破交通管理难点,提高人们群众满意率。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保障水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确保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高效便捷的措施,便民利民惠民;坚持规范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净化交通环境;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的教育培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主动作为,形成共识共责合力,全力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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