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法制报 2019-11-21 00:51 大字

攀枝花市万佳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石桂秋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0年2月11日9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97号108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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