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市 为攀枝花市高质量发展再添新动力
2019年,是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改革和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凝心聚力谋发展,铆足干劲求突破,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持续深化质量提升,优化质量发展环境,依法严格质量监管,努力建设质量强市,为推动攀枝花市高质量发展再添新动力!
张春梅消费质量报记者罗安舒
奋发有为激发创新活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担当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做好“钒钛”文章。经过不懈努力,“钒钛标委会”于2019年5月落户攀枝花。此举标志着我国组建“国家队”填补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领域标准体系空白,必将引领支撑攀枝花市钒钛产业高质量发展!钒钛标委会的成立也被列入攀枝花建市以来十件大事之一,市委贾瑞云书记为此批示:“打了一场漂亮的攻坚仗,为我市建设‘钒钛之都’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围绕全国钒钛标委会工作重点,突出专业性、技术性、权威性,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展览馆建设。目前,展览馆已具备接待能力。
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五大质量提升目标,印发《2019年攀枝花市持续深化质量强市暨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质量提升行动的13项重点工作,不断完善“1+5+N”质量工作体系,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稳步实施工业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交通工程等13个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有效推动实施5个县(区)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形成了合力推进质量提升行动的生动局面。
切实推进质量保障。以科研能力提升为重点,加快建设具有标准主导权的国家钒钛质检中心,加快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钒钛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钒钛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建设,国省级科研平台达到35个以上。推进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二期主体工程年底完工。
不断探索建立行业领先的标准体系。加强与钢铁、有色、节能等相关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做好《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术语、定义》等4项国家标准制定立项申报工作,并向CSTM秘书处提出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CSTM)领域委员会(FC)筹建申请,得到了有关专家的肯定和支持。坚持“无标制标、缺标补标、有标完善”原则,结合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芒果、枇杷及家政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军民标准融合,开展重点领域标准化军民融合及通用标准研究,积极争取钒钛工作站(标准验证实验室)落户攀枝花。
推动质量考核常态化。将质量强市工作纳入市级综合目标考核,将质量治理体系创新研究课题成果的评价指标运用于对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探索建立“攀枝花市质量强市县域高质量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印发《攀枝花市2019年质量强市工作考评细则》。
深入宣传质量文化。广泛开展“质量月”主题宣传,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利用电视、新媒体、户外广告、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充分宣传质量文化,开展诚信教育,普及消费常识,展示质量成果。
开拓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质量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国首创企业开办“自公告”制度,将传统的企业上门申请办理,转变为登记机关主动对接企业登门服务;在全省率先出台优化企业注销便利化18条改革措施,开通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让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93646户,同比增长10%。
登记注册“零障碍”。牵头落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设立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专窗,将企业开办所涉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整合,实现“一次申报、一套材料、一窗进出、一次办结”服务模式。1-8月,通过“一窗通”办理194户。
企业开办“零见面”。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办理服务模式,实现企业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环节网上全程办理,今年1-8月,办理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2377户。
便民服务“零距离”。强化“政银合作”,在全市41个银行网点设立企业服务专区,将登记注册服务窗口前移,为企业开办者提供“零距离”服务。
自助办理“零等待”。在全国首创试行小微企业“自公告”制度,“一次都不跑”成为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新常态。
注销登记显成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深入实施18条措施,1~8月,全市办理各类市场主体注销登记5373户,同比增长35.10%。
勇于亮剑强化质量监管,力促质量提升
以规范执法监管为抓手,以强化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为保障,确保了“四大安全”监管领域实现“零事故”。
全力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积极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问题严治、违法严惩”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决守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截至2019年9月,全市连续七年未发生一般级别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发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事件。
着力强化监管执法。今年以来,开展“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学校食堂质量提升等“四大行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铁拳”行动、网络商品交易整治行动、电梯维保乱象专项整治、民生领域价格执法和计量监督专项检查,整治行业乱象乱点192个,立案调查1875件(含抽检合格已销案数),罚没146.65万元,公开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9.5吨,典型案例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并广泛宣传。
牢守市场安全底线。突出校园及周边整治、非洲猪瘟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企业、单位、个体户、摊贩等14000余家次。强化监督抽检,抽检食品1683批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620批次、重要工业产品1140批次、抽检设备2800余台(套)。严控风险隐患,制定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市局“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1229处问题隐患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情系民生回归质量本源,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开展消费教育引导。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介和新媒介结合的方式,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系列消费宣传教育。2019年,发送公益短信60余万条,投放公益广告80余万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引导26家企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发布消费提示警示17期,在“3.15”期间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物品9.5吨,货值金额54万元。
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按照“12315一号对外、统一运行平台、统一工作机构、统一制度规范”要求,将市场监管五条热线整合到12315一条热线统一接听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保障广大消费者能够高效、便捷、低成本、表达诉求。
强化“诉转案”工作。印发《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中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范》,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投诉和案件处理对接机制,加大对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目前,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件。
探索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今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对一起经营者未按约定向消费者提供家用轿车投诉案的调解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为全市消费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作了实践性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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