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将全过程记录

攀枝花日报 2019-09-16 06: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江潇)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攀枝花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为,显著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方案提出,要通过统一公示平台、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要佩戴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

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并严格记录归档。文字记录应当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不再进行音像记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明确审核责任。到2019年底,市、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基本建立相关制度并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格局。到2021年底,攀枝花市基本建成规范有效的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和互联互通的智慧执法平台,行政执法行为明显规范,探索形成特色鲜明、可复制、能推广的地区经验。到2023年底,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面彰显,为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攀枝花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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