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首例:司法确认消费调解协议

四川法制报 2019-04-26 01:01 大字

本报讯(杨辉 记者唐万贵)17日,攀枝花东区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胡先生与某汽车经销商的消费纠纷调解协议合法有效,督促当事人履约。这是该市首例经司法确认的消费纠纷调解协议。

1月15日,胡先生与某汽车经销商处签订合同订购轿车一辆,支付了全款,但经营者未按约交付车辆。胡先生要求返还购车款并支付违约金418000元。后经营者仅退还购车款60000元。胡先生遂向市消委会投诉。2日,市消委会召集双方调解并达成协议。17日,消费者与经营者同时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经法院裁定,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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