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施行

攀枝花日报 2018-03-03 12: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彭春梅)3月1日,攀枝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施行。

当天,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在竹湖园向市民发放《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手册,宣传《条例》相关内容。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免费向市民发放《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手册,并就法规条例、园林绿化、家养植物等相关内容向市民宣讲。市民张武林一边翻阅条例,一边告诉记者:“攀枝花康养胜地的名气越来越大,旅游发展越来越好,城市绿化也越来越好,出台城市绿化方面的条例,很及时,非常好。”

市园林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绿化环境的权利,有爱护绿地和绿化设施的义务。对破坏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有权劝阻、投诉和举报。

据了解,《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分总则、规划和建设、管理和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三十六条,通篇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对推动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推荐

以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肖良民

□本报记者江潇近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今年6月底前,165项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全部下沉至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到2018年12月底,实...

攀枝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攀枝花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