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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花诗词征稿启事

攀枝花日报 2017-12-16 15:54 大字

攀枝花市是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城市,享有“花是一座城,城是一朵花”的美誉。为助力全市花街花道花园花海景观打造,提升阳光花城知名度,传播攀枝花城市形象,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星星》诗刊杂志社、攀枝花日报社共同举办咏花诗词征稿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作品。

一、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二、征稿内容:题材:攀枝花本土有代表性的特色花卉,如攀枝花、三角梅、蓝花楹、凤凰花、刺桐花等。

体裁:格律诗词。诗用平水韵,词用词林正韵,词请注明所用例词词格。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四、评审办法:由著名诗人、诗评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程序,严格评选获奖作品。评奖过程接受媒体监督,评奖结果向社会公示,评审采取回避制度。

五、征稿要求

1.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最多十首,限投一次。作品须原创,且从未在纸质媒体、电子刊物、微信公众号或网站等载体上传播或发表过。

2.稿件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3.本次征稿活动不收评审费、不退稿件。

六、作品刊发

获奖作品在《星星·诗词》上集中刊发。

七、投稿方式

谢绝纸质投稿。将电子稿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主办方指定邮箱。电子邮箱:huayunliufang@163.com

八、法律声明

1.来稿者均应按照主办方公布的规则,独立完成创作。

2.评审程序结束后,来稿者对作品享有署名权。

3.来稿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得实施任何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凡因侵权作品导致损害的,主办方有权追究来稿者的法律责任。

4.来稿者投稿行为即视为许可主办方及主办方授权的第三方使用其投稿作品;投稿作品获奖的,除奖金外不再另行支付报酬。对投稿作品的许可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汇编。

5.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

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星星》诗刊杂志社

攀枝花日报社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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