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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四好村”建设 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大动能

攀枝花日报 2017-04-11 10:45 大字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曾仲文 记者 周翼)4月7日,记者从米易县获悉,为全力做好“三农”工作,顺利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排头兵的奋斗目标,该县正全力深化“四好村”建设,确保2017年成功创建省级“四好村”15个、市级“四好村”30个、县级“四好村”45个。

2017年是米易县“基础提升年”,也是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米易县委、县政府提出,必须坚持把“四好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基本标准,巩固好、推广好、发挥好省级“四好村”创建成果和带动效应,进一步增强农村治理能力、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让农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据了解,“四好村”标准为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好村”建设必须以高质量全面脱贫摘帽为保证、以提升农村群众素质为基础、以农村群众广泛参与为重点、以固化长效化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重要支撑、以深入常态化开展“四好村”建设为目标和要求,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崇尚法治、树立新风,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勤劳实干、发展致富,加快构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新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农户+产业、生态、法治、文明”的共同发展模式,坚定不移地把87个行政村全部建设成为“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为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奋力争当全面小康排头兵注入强大动力和新的内涵。

三大原则

配置“三会、四有、五员”

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米易县提出“3个原则”。支部引领、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程度和最大范围地调动群众自觉、自愿参与“四好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团结带领广大农村群众过上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小康生活,坚决不能“失职失责”和“自娱自乐”。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始终坚持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和衡量“四好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一套长效化、常态化的“四好”机制,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四好”经验,着力培养一批作风好、能力强、威望高的农村发展带头人,坚决不搞“形象工程”和“短期行为”。科学发展,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发展差异化、产业特色化、形态多样化”的工作要求,根据各村经济发展、风俗习惯、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抓好农房建设和产业发展,坚决避免“整齐划一”和“同质竞争”。

建设好、巩固好“四好村”,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和有效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广大群众的原动力和积极性。米易县要求,必须加快构建“县委、县政府领导,乡镇党委、政府主导,村两委主责,村民主体,全县上下共同推进”的“四好村”建设工作机制,并在各村组建“三会”、培育“四有”、配齐“五员”。

其中,“三会”为党务村务财务事务监督会、邻里互助会、红白理事会;“四有”即每个村有1个以上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特色产业,有1个以上规范化、制度化、规模化经营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支部+协会+公司+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五员”为党风政风民风监督员、乡村及农房建设监督员、农业产业发展技术员、环境卫生保洁监督员、思想文化宣传员。

落实“四好”

高标准全民参与建设

为确保今年成功创建省级“四好村”15个、市级“四好村”30个、县级“四好村”45个,米易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四好村”建设的实施方案》,高标准规划全县“四好村”建设目标,让农民群众真正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在住上好房子方面,米易县要求各个村落布局、村庄规划、民居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生产生活用房分区合理、布局协调,村内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的问题得到全部解决,房屋质量符合所在区域防雷防电、抗震设防标准,确保安全住房保障率达100%,并且坚持“建改保”,注重“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体现“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乡风美、生活美”。

在过上好日子方面,米易县提出各村要有特色优势产业支撑,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村级集体经济,使农村群众能实现持续稳定增收。此外,米易县还从教育、医疗、低保等方面提供保障,同时将配套完善“1+6”村级公共服务活动中心。

在养成好习惯方面,将广泛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法律、卫生、科教等宣传教育的群众参与覆盖面达80%以上,村民共同制定、共同遵守村规民约,让农户养成保持家庭卫生、维护公共环境的好习惯等。

在形成好风气方面,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村两委应团结、民主、务实、廉洁,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同时健全基本情况、民生诉求、困难群众和稳定工作“四本台账”,推广“诚信红线”“用水协会”等经验,促进基层民主自治。 

要落实好“四好村”建设目标任务,离不开健全的机制保障。

米易县成立了县“四好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12个工作推进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四好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推动、亲自检查,对本乡镇建设工作负总责,对照“四好村”建设标准和工作安排,层层传导压力,细化落实责任。同时,将“四好村”建设工作纳入县级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建立通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四好村”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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