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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 米易一村民被判刑

四川法制报 2016-12-20 17:51 大字

近日,米易县森林公安局办理的陈某贵滥伐林木案被该县法院依法判决,判处陈某贵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元,没收作案工具油锯2台、斧头1把上缴国库。

陈某贵在米易县白坡彝族乡无电户线路建设工程承建中,为加快架线工程进度,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年6月、月,两次安排其施工人员在白坡彝族乡桐子林村羊棚子处、白坡彝族乡松坪村大漕河沟处砍伐国有林木株,立木蓄积为.立方米,所砍伐林木全部遗弃在现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陈某贵与被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由被告人陈某贵赔偿被害单位损失万元,并已付到位。 张明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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