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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烟草专卖局 公 告 2015年6月11日,我局在K118次列车内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

攀枝花日报 2016-12-01 00:00 大字

米易县烟草专卖局

公 告

年6月日,我局在K次列车内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到

米易县烟草专卖局

(地址:攀枝花市米易县同和路号政务大楼7楼,联系人:陈洪志,联系电话:-)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米易县烟草专卖局

年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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