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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帮扶渠道 创新扶贫方式

攀枝花日报 2016-08-15 00:00 大字

市委农工委综合科 斯慈伟

攀枝花小康不小康,关键要看70个贫困村庄。市委、市政府决定,到2018年,确保现有70个省级贫困村实现脱贫摘帽。“十三五”期间,全市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要以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的省级贫困村、贫困户为主战场,强力实施精准脱贫,确保脱贫攻坚不落下一个贫困村、不丢下一个贫困人口。

精准脱贫该怎么办?从中央到省、市、县(区)、乡(镇)都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划和工作举措。从上到下的工作安排都强调要在“投入上、人才保障上、重点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倡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脱贫”。从攀枝花市今年以来的脱贫工作情况看,精准脱贫的主力军仍然是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面窄量小,全社会参与脱贫的格局尚未形成。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级财政刚性投入总量不可能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每年定点、定人脱贫摘帽的难度极大,拓宽帮扶渠道、创新扶贫方式成为当务之急。为此,个人建议,今年下半年应着重从五个方面推进全市精准脱贫工作。

一、尽快将70个省级贫困村的贫困户认定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对象,尤其是要尽快统一“低保线”与“贫困线”标准,或者针对不同贫困户实行差异化的低保线标准。我们在进村入户调查中了解到,攀枝花市现行的农村低保线标准普遍高于贫困线标准,一些贫困户因此未能及时享受到所在县(区)的农村低保。这部分群众多数又属于文化较少、发展能力不足、家庭劳动力偏少的贫困对象,短时间内靠发展主导产业增收的难度较大。建议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配合扶贫移民部门搞一次摸底调查,专门针对这种类型的贫困户,适当调整当地的农村低保线标准,或者按照不同的贫困类型确定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差异化标准,使这些贫困群众能在今年内甚至今后几年内得到低保政策保障,直接增加家庭收入,帮助他们脱贫摘帽。

二、尽快帮助今年内必须脱贫摘帽的24个省级贫困村的贫困户发展短、平、快增收项目。目前,各级安排给贫困村的建设项目多数偏重于农田水利、农房或公共服务方面的项目,当年内就能产生经济效益的产业增收项目相对较少,这些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的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对于今年内就必须实现脱贫摘帽目标的24个省级贫困村的贫困户而言,解决不了当务之急。建议借鉴省内南充等地的经验,由市、县(区)、乡(镇)三级共同给钱、出力、出技术、派干部,针对贫困村自然地理条件,结合贫困户自身条件,指导贫困群众发展适宜当地气候条件和土壤条件的短、平、快种植、养殖项目。年底,应动员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以联系户、帮扶户为主体)或者市、县(区)、乡(镇)三级的餐饮企业(店)、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营销店对贫困户的种植、养殖类农畜产品实行定点、保价、或者市场价收购,确保贫困户当年实现增收脱贫。对于已有了芒果、核桃或者其它增收产业的贫困户,同样实行定点、保价、或者市场价收购,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对于愿意就近务工的贫困户,劳务部门应对其实施个性化的技术、技能培训,帮助定点安排到附近的工厂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

三、优化现行的部门帮扶机制,建议允许党政机关部门利用结余的办公经费直接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短、平、快增收产业。目前,市、县(区)、乡(镇)各级普遍采取安排上级项目资金、作技术指导两种方式对贫困村、贫困户实行帮扶。各级党政机关部门本身没有“自有资金”支持贫困村、贫困户脱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帮扶效果,被帮扶的群众也迫切期望各级党政机关部门能给予更多、更直接、更灵活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建议市、县(区)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针对脱贫攻坚这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优化现行的部门帮扶机制,允许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将部门结余的办公经费直接用于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短、平、快增收产业。

四、建议探索拓宽党费使用渠道,允许将上级返给市、县(区)、乡(镇)三级留存的党费,列出一部分资金专门作为“脱贫攻坚扶持资金”,直接用于定向扶持当年内必须脱贫摘帽的贫困村的有产业发展愿望的贫困户发展助农增收产业、改变贫困状况。此项工作符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的精神,建议市、县(区)相关部门在这方面作一些政策研究和实践探索。

五、加强对盐边县中北部偏远山区“滥圈荒山、滥圈荒地”现象的监管。全市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地区是盐边县中北部偏远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多数贫困群众主要收入来源是养殖业。近一年来,农户滥圈荒山、滥圈荒地的现象特别严重,导致想通过发展养殖业实现脱贫的贫困户的养殖场(地)被圈占,一些养殖户甚至找不到放养牲畜的场地。出现如此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许多农户对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政策存在认识偏差,片面认为只要在山上用钢丝网或木材圈一片荒山、荒地,通过强行占有,就能通过土地确权颁证合法取得所圈占的荒山荒坡的经营权。建议市、县(区)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应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系列法规、政策宣传引导,以进村入户宣传引导为主要方式,采取政策讲解、案例分析等灵活方式,从政策上、观念上引导非法圈占荒山荒坡者自行拆除圈占设施,恢复荒山荒坡自然生态,恢复养殖区域正常养殖秩序,为贫困户发展养殖业提供保障。建议市、县(区)国土、林业等执法部门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非法圈占荒山、荒坡行为开展执法教育,对拒不悔改者采取强制执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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