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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耍点小聪明 无证驾驶终被诉

四川法制报 2015-12-01 19:04 大字

近日,被米易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米易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2015年8月6日13时许,刘某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在丙垭路叉路口处时,将前方同向行驶的游某电动车挂倒,造成被害人游某受伤后经米易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该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该案中因刘某某借用朋友伍某某的摩托车时,无意中发现摩托车上有伍某某的行驶证、驾驶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自己无驾驶证,害怕被公安机关处理,便以伍某某名字报警,在警察到达现场后,向警察出示伍某某的证件和以伍某某的名义接受讯问。在公安机关揭穿其真实身份后才承认了自己姓名。

沙莎 李思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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