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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2016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林权流转清理工作基本结束 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

攀枝花日报 2014-09-04 04: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江潇 实习生 赵斌)9月3日,记者从市委农工委获悉,目前,攀枝花市农业农村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序推进,预计2016年基本完成;林权流转清理工作基本结束;将在全市6个乡(镇)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工作。

据了解,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今年在农业农村改革中,攀枝花市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换)证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换)证工作。创新五小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明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自攀枝花市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成立以来,三区两县都成立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攀枝花市举办了确权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县(区)农牧部门人员到成都参加确权登记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培训。米易县作为省级试点,率先在垭口镇、新山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目前,垭口镇和新山乡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经完成,米易县力争年内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盐边县和仁和区已各选取2个乡镇开始试点工作,东区、西区力争年内完成确权登记工作。

在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上,目前,全市林权流转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被列为全省15家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县区之一的盐边县,将于今年10月与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签订协议,正式完成林权流转交易平台搭建并开展试运行;米易县也将林权流转交易纳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试点;今年攀枝花市拟在米易县、盐边县开展林权抵押、担保、融资工作。

此外,攀枝花市已出台《攀枝花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拟在今年9月到明年6月底,在3个县(区)的6个乡(镇)先行试点,2017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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