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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牢“四个环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攀枝花日报 2014-07-09 04:45 大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米易县立足县情、结合实际,紧紧抓住“四个环节”不放松,构筑起一道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

紧扣明责基础

把“两个责任”烙在心上

米易县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分别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召开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大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了及时培训和全面安排部署。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村纪检小组履职培训会等形式对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进行了专题培训。

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手机报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米易县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成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知晓度、信心度和满意度。

通过对“两个责任”的系列专题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了米易县党员领导干部“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思想意识,在全县机关单位、纪检监察系统牢固树立了“两个责任”的责任意识,全面提升了履职能力。

紧扣定责核心

把“两个责任”嵌入链条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米易县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找准职责定位,明晰职责职权,积极促进责任落实。

厘清职责,突出主责主业。各级党委党组紧紧围绕党委领导班子9项责任、主要负责人4项责任、领导班子成员4项责任,重点厘清职责,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了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要责任落实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明确纪检监察工作“主战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履行监督责任。

完善制度,构筑科学反腐机制。制定出台《米易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和《米易县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和廉政档案制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和每年向县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通过系列制度的建立,全面构建起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权力监督,确保运行机制阳光透明。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全程记实,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制度,让阳光透明成为制约权力的防腐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县、乡两级行政权力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实时监控、全程监督、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对未在网上“晾晒”行政权力事项或在“晾晒”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部门实施严肃问责。 

选好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突出注重干部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的选拔任用导向,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五好干部”选拔出来,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将反对“四风”作为核心任务,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牢,确保干部清正廉洁。

紧扣履责关键

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米易县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注重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有效促进工作落实。

层层抓好落实,全面践行党委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将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融入到本单位具体工作中,层层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县委书记王飚在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会等会议上对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深入到各单位对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到县纪委对全县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县委副书记、县长许军峰在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对各级政府如何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将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并带队深入马鞍山水库、南七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现场检查指导项目推进过程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融入到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党委主动作为,支持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积极支持纪检机关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对纪检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积极支持纪检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纪检机关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力。有力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督促纪检机关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紧紧围绕党委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执纪监督履职能力。

以深化改革为重点,探索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按照“三转”要求,建立“述责述廉”工作机制,推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机制。推行违纪案件公开审理、乡镇纪委区域协作办案、交叉审理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的监督职责,积极构筑“大纪委、大监察”工作格局。

以畅通沟通渠道为抓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特别是与各单位党政“一把手”采取电话寻访、座谈等方式保持经常沟通与联系,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针对各级各部门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适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和措施。通过建立起对上和对下两个层面沟通协调的机制,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压实。今年以来,采取电话寻访50余次,座谈寻访20余次,提出有建设性意见10余条。

以完善办案机制为突破,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加强对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办案指导力度,认真落实区域协作办案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五个一”制度,制定出台《米易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交办件办理及督办工作暂行办法》《米易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效提高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办案效率和质量。强化对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等系列案件的严肃查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切实做到了查办案件势头不弱,力度不减。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5件(次),比去年同期增加57%,查办案件32件32人,比去年同期增加45%。

狠抓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组成7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68个部门12个乡镇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77个,查处2个单位和2人违纪行为;采取暗访、抽查、摄像暗拍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机关作风明查暗访20余次,对全县136个投诉服务热线电话实施了两轮抽查,发出效能督办单10份。45人和1个单位受到过错责任追究,其中因机关作风纪律受追究的40人;组成专项督查组,先后4次对各单位贯彻落实“9+5”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并纠正问题30余个,受理群众来访件116件,办结108件,回访办理满意度为98.1%。全面清理私人会所,445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有效治理收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突出问题,全县3052名党员干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建立实施“四风”案件直查快办机制,实行“四风”案件“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查办“四风”类案件21件21人,严肃查处了违反廉洁自律、私分国有资产等系列案件。 

以践行“六条承诺”为新起点,铸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素质教育和内部监督,严防“灯下黑”。实施“双月学习双月考”,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上挂锻炼、参与办案等方式,对全县纪检干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培训。制定出台《米易县加强村(社区)纪检小组履职作用发挥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对全县12个乡镇99个村(社区)纪检小组成员以及党总支书(支部书记)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围绕正人先正己的政治要求,认真践行纪检监察干部六条公开承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紧扣问责保障

把“两个责任”纵深推进

为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米易县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入手,时刻绷紧领导干部履职“责任弦”,通过检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严明责任担当,确保取得实效。县委书记王飚多次在全县干部大会上和调研时强调“两个责任”,要求全县各单位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构建起各司其责、分解落实,各负其责、分担奖惩,纪委专责、切实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的落实链条。县纪委书记王万华通过全县纪检系统工作会对落实纪检监督责任提出了要求,要求全县各纪检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好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要求,加强自我净化,严防“灯下黑”。

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履职到位。将推行“两个责任”落实任务分解成4个大项,对责任清单进行量化,明确10个责任单位,严格执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对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把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对2013年党风廉政社会评价结果连续2年排名最后的乡镇和后3位的部门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取消了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深入落实。认真研究落实“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县委书记王飚在全县干部大会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点名批评,县纪委对发生违纪案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格追责,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的10余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通过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扎实推进了全县各级各部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米易县通过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县上下营造起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发展环境,为建设“政通人和的阳光米易、实干奋进的激情米易、生机盎然的活力米易、包容和谐的生态米易”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全面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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