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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获“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

攀枝花日报 2014-03-11 05:21 大字

本报讯(李恒 记者 曾仲文)3月3日,记者从米易县获悉,在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评选中,该县被评为“四川省文明城市”,白马镇龙塘村、草场乡顶针村被评为“四川省文明村”。

为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近年来,米易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实现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双提升”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扎实开展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该县于2010年创建为第二届四川省文明城市,2011年创建为全国文明县城,使米易的外向度、知名度和美誉度明显提升。下一步,米易县将高度重视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管理工作,扎实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态长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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