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小额消费投诉试行“先行赔付”

四川日报 2013-12-05 14:27 大字

本报讯(唐福春 记者 刘旭)近日,米易县宁华工商所与辖区12家经营户签订《全权委托处理消费者投诉协议书》,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率先试行小额消费投诉“先行赔付”制度。

长期以来,消费者遭遇小额商品质量纠纷,往往因索赔程序复杂而放弃维权。米易县宁华工商所与辖区12家商家签订协议,启动了“先行赔付”试点,方便处理消费者投诉。

根据协议,经营户不在场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工商所处理消费者投诉诉求金额1000元以下、年度内投诉数量10件以内的消费纠纷。在与消费者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商家电话同意后,赔付资金由工商所先行垫支赔付,最终由经营者支付赔偿款。“工商部门先行理赔后,将依法对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商户进行严厉查处。”攀枝花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在试点工作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在该市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大型市场、超市、企业普遍建立小额消费投诉“先行赔付”制度。

新闻推荐

节水千万方 好比建座新水库

□本报记者张通【新闻闪回】2011年以来,攀枝花市米易县、盐边县和仁和区先后被列为全省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攀枝花步入高效节水灌溉时代。本报对此进行了相关报道,2013年1月31日18版《攀枝花15亿投...

米易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米易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