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正值农忙时节但米易县撒莲镇湾崃村的村民却并没有
4月份正值农忙时节,但米易县撒莲镇湾崃村的村民却并没有在田地里忙活。一天下午3时左右,大家都聚在村小的操场上,你一句我一句地闲侃着。
“我听说下午要表决熊家堰工程的建设,我们当然支持了,这个工程修好了,咱们全村的用水问题就能得到缓解了!”一听说下午就要对今年村上的熊家堰建设项目进行投票表决,村民罗莲芳两点多就拿着板凳去村小“开会”。本来以为提前了一个小时,应该能占个前面的好位置,听得清楚些,没想到到了那里才发现,操场已经来了不少和她一样来占位置的人。
“现在要修什么不修什么,村里头都要事先征求我们意见,咱们农民也参与到村组事务的管理了。”罗莲芳告诉记者,自从一事一议实施以来,全村开这样的会议已经不下十次了。立项时要开会征求村民的同意,建设时要定期通报项目进展,快要建好时要组织村里人去查看。每一次,镇上、村两委的负责人都会向村民详细讲解项目情况、需要筹资数额、财政补贴政策。如今,每个村民谈及一事一议都能说上几点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下午4时,湾崃村村民大会准时召开:参加会议的人签到、村干部介绍项目建设相关情况、村民代表表决、选出资金监督人和项目质量监督人、村民代表发言。最终大会在村民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希望我们的堰塘赶紧修起来,到时候全村47户人都能受益!”已经不是第一次参加村民一事一议会的罗莲芳,对这个项目充满了希望。
发动群众 众人划桨开大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主体是群众、建设主体也是群众,建好后的受益人还是群众。这项政策只有让群众理解、群众认可、群众参与才能收到明显的成效,为此,各级各部门把宣传动员工作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关键一环,通过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参与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中来,确保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办成群众受益的大实事。市、县(区)、乡镇充分利用会议、培训、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让广大基层干部全面掌握政策并能灵活运用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明确自己的责任义务,增强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一年的宣传,项目区的干部群众基本能够了解财政奖补范围、筹资筹劳标准、财政奖补标准等政策规定,进一步激发了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为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规范会议程序 确保公益事业
大家议完大家定
湾崃村的村民大会只是攀枝花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时的一个缩影。自该工作启动以后,项目覆盖的村、社都会在项目实施前,本着“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召开一事一议议事会。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真正体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开会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当然,不是每个项目都能随便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一事一议的。项目必须要有发起人、群众对所议事项要求强烈、参与议事的农户是直接受益群体,只有三个条件同事具备,“一事一议”议事会才有了进入议事程序的前提条件。在“一事一议”议事会上,发起人在发出通知时向各农户说明:愿意参与的就到会,不愿参与的不强求,不加任何强制观点。农户知道不参加会议就不会受益,自然会仔细考虑发起人通知的内容,自己决定取舍。同时,参会村民都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权利和义务一致原则;在义务分摊方面,村民投入一般实行“按受益户均等”或“按受益人均等”分摊。“大家伙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了积极性,项目推进也就事半功倍了。”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如是说。
同时,为保证村务公开到位,全市各个项目实施村组均成立了项目管理小组和理财小组,并把需要建设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主要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资金或实物作为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向村民进行了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正是在这样的充足“阳光”下,每一个项目都在村民们的呵护下“茁长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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