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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攀枝花日报 2011-05-30 19:19 大字

本报讯(毛上静报道)近日,经省文明单位创建验收考评组测评,米易县被命名为2010年“省级文明单位”。

据了解,在成功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基础上,该院于2006年提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开展创建工作以来,该院不断建立健全各科室团结协作、整体联动和干警全员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丰富创建工作内容。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不断规范各项业务工作;扎扎实实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抗震救灾、“挂包帮”和爱心助学等各类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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