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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弟兄强迫交易 涉嫌犯罪被公诉

攀枝花日报 2011-03-25 19:59 大字

本报讯(朱正富报道)近日,米易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诉了一起涉嫌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的2名犯罪嫌疑人。

2010年3月,受害人邱某计划在米易县攀莲镇观音村某村民小组投资兴建一家新型保温材料厂。犯罪嫌疑人胡某以该组组长的身份主动找到邱某,以建厂需要多方协调相威胁,强行承包了邱某已经发包他人的堡坎、围墙、地坪等工厂建设工程,并于3月22日就堡坎工程签订了合同。

随后,胡某安插其弟、另一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工地上当监工,进一步图谋不正当利益。在堡坎工程施工期间,胡某兄弟见工地上需要使用车辆运输沙、土,便以邱某联系的运输车辆进不了施工现场相威胁,再次强行承包了邱某已经发包他人的沙、土运输工程。

堡坎工程竣工后,工厂建设进入围墙和厂房施工阶段。因胡某兄弟二人要价太高,邱某便将围墙及厂房的建设工程承包给本案另一受害人刘某。

知道此消息后,胡某兄弟异常气愤,随即邀约社会闲散人员到工地上对邱某、刘某进行威胁辱骂,施加压力,并要求邱某立即赶走刘某,将剩下的工程交由自己承包。

2010年9月11日,胡某某以索要材料费为名,将刘某打成轻伤,并扬言不许工地动工,谁动工就打谁,气焰十分嚣张。

米易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两兄弟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阻碍受害人邱某投资建厂,强迫邱某将工厂建设工程发包给自己,并致另一受害人刘某轻伤,侵害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影响了投资环境,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从快从严打击此类犯罪。

为此,该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快审快诉,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胡某兄弟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审判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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