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关于200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攀枝花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8年度攀枝花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后,市政府很重视对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根据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搞好整改。总的来看,各部门单位抓审计整改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查出的问题已经得到了纠正。2009年查处的违规金额15,339万元与管理不规范金额5,071万元已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其中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应上缴财政483万元已全部上缴,查处的市农牧局、市民政局社会福利院等单位违规金额14,856万元已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对市级环保部门、社保部门等单位管理不规范金额5,071万元已按要求规范。
二、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审计厅和市人大、市政府对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扩大内需、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审计,我局制定“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安排审计力量开展审计工作。
2009年全市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揭露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防范风险”的思路,以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实施与公共财政体系完善为目标,规范预算管理,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安全,提高财政绩效水平,理清部门预算执行与公共财政制度完善、财政体制改革之间的关系,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查找部门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重点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增收节支,把预算收入的真实性、预算支出的合法性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合理性作为审计的基础,突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上级财政补助及转移支付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市级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79个(包括经济责任审计29个),其中:2009年7月1日至当年年底完成审计项目52个(经济责任审计17个),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审计项目27个(经济责任审计12个)。查处违规金额2,338万元;管理不规范36,534万元。审计处理后,应上缴财政收入1,287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34万元;调账处理6,044万元,移送案件涉嫌金额591万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财政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根据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
1、2009年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2009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84,262万元,占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收19,484万元,同口径增长15.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76,678万元,占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收6,021万元,同口径增长12.3%。市本级财政支出451,695万元,占预算的98.8%,比上年增支97,298万元,同口径增长27.5%。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53,273万元,比上年增支79,338万元,同口径增长29%。2009年市本级财政基金收入完成107,584万元,比上年增收13,463万元,同口径增长21.2%;2009年市本级财政基金支出98,422万元,比上年增支17,960万元,同口径增长22.3%。
2、2009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0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284,26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含地方债)416,56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6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086万元,收入总计714,594万元。2009年市本级财政支出451,695万元,加对县(区)各项补助支出(含转贷地方债)254,363万元、上解支出2,857万元,支出总计708,9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679万元。按规定结转4,667万元到2010年继续使用,市本级财政净结余1,012万元,实现了收支滚动平衡的目标。
3、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外收入37,01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67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549万元、其他收入13,7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3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9,964万元。2009年预算外支出30,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2万元、国防支出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46万元、教育支出11,683万元、科学、文化、社会保障等支出16,775万元、其他支出189万元。年终结余17,363万元。
(三)市级预算执行审计评价
2009年,攀枝花市财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扩大内需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的要求,较好地支持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总的情况看,市级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市圆满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1、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符合法定审批程序。
2009年市级财政收入预算调增4,000万元、支出预算增加4,000万元,均报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批准,预算收支调整符合法定审批程序。
2、全力克服金融危机影响,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⑴大力推动工业止滑回升
一是积极支持企业发展。通过支出结构调整,筹措近1,500万元资金用于全市中小工业企业应对危机扶持期内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筹措并及时拨付企业改制资金3,700万元和贷款贴息资金1,150万元,以及返还改制企业土地出让金2,00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
二是促进园区经济做大做强。一方面加大园区经济的投入,安排市级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1,605万元,有力促进了攀枝花市园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支持攀枝花市钒钛、钢铁产业技术升级。
⑵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加大农业投入。全市共计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46,643万元,不断提高农村生产能力和农业产业化水平。
二是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兑现各项补贴资金共12,362万元。
三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
3、推进灾后重建,实施投资拉动战略。
⑴加大投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市共计安排财政资金200,896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城市交通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清理政府工程欠款。
⑵加快世行贷款项目建设。2009年,世行贷款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提款报账达1亿多元,安排配套资金3.4亿元。
⑶全力推进灾后重建。按照“三年目标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要求,把灾后重建与投资拉动有机结合起来,全市通过财政安排、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和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共筹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60,196万元,确保了灾后重建的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
4、不断加大民生工程投入。
为了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全市整合资金115,000余万元,投向群众关注的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通畅和环境治理等“八大民生工程”。
⑴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009年共计争取上级社会保障类转移支付资金119,785万元,其中:救灾资金22,343万元,“低保”资金5,285万元,养老保险补助76,450万元。一是积极做好“五大”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待遇兑现和市级统筹协调工作。二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按规定认定确认困难企业121户,企业普遍享受了降低医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缴费费率的待遇;14户企业缓缴金额5.6亿元,困难企业享受了社保和岗位补贴7,000万元,支持了企业发展,稳定了就业形势。三是在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实施分类施保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支付城乡“低保”资金近6,000万元。四是及时拨付地震救助资金21,132.71万元和其他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45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8·30”地震和“7·27”洪灾受灾群众灾后重建及生活救助需求。
⑵加大公共卫生投入
全市累计投入医疗卫生资金37,619万元,同比增长28.74%,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进惠民医疗服务工作,使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十免十减两优惠一便民”医疗服务,财政承担优惠费用的80%。二是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两区两县(不含东区)农业人口,参合人数为46.61万人,参合率93.04%,落实财政补助资金3,810.56万元。三是强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加大对抓好乡(镇)卫生院建设、农村初保及城乡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助。
⑶搞好百姓安居工程
一是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下达廉租住房建设资金4,000多万元,新建经济适用房资金4,687万元,兑现租赁补贴4,000户,600多万元。二是安排3,899万余元资金用于煤炭沉陷区移民安置及过渡安置房建设,确保了煤炭沉陷区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时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
5、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拓展部门预算改革及加强财政体制改革,初步实现了基本信息数据滚动管理,基本实现了人员公用支出预算编制自动生成;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三是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尤其是在2009年10月1日启动了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三、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㈠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户存款利息9.13万元未按规定缴库,未能准确反映当期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㈡ 其他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9.75万元。市农科院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3.11万元,下属单位滞留非税收入46.34万元。
2、未记固定资产11.24万元。市农科院固定资产1.31万元、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固定资产9.93万元未按规定入账。
3、财务管理不规范。其中:市农科院未纳入单位法定财务会计账目统一核算金额853.53万元、长期挂账往来款16.95万元;市建筑勘察设计审查中心擅自扩大开支范围57万元。
4、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市青山公墓新建墓区、办公用房合计工程造价210.25万元未实行工程比选,石材、苗木采购未实行招标。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向市民政局发出《移送处理书》,市民政局已作出整改(攀民政[2010]107号),在市民政局系统内对市青山公墓管理所进行通报批评;对市青山公墓管理所所长实行诫勉谈话;并写出书面检查。
㈢区县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存在的问题。
未及时解缴财政收入4,018.17万元。盐边县预算收入2,735万元及非税收入1,223.15万元未及时解交入库;仁和区财政资金42.80万元挂往来账未缴国库;东区应入未入市级收入9.72万元、应入未入区级预算收入7.5万元。
四、经济责任审计
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努力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从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实现任中审计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现任领导任期内存在的各种违规、管理不规范及损失浪费等问题,以审计建议的形式及时提醒管理者、决策者,有效防止单个问题演变为整体问题,局部问题变为全局问题。二是在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提出新官要理旧账的审计评价内容。通过审计发现,由于现行财务核算和考核指标制度的缺陷以及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一些单位财务收支或多或少的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处理,有的成为违纪违规的“温床”。审计本着一审二帮三促进的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审计自身的揭示性、预防性、抵御性功能,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新官要理旧账,并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纳入对现任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对增强现任单位领导的财经法纪意识,规范约束会计核算行为,加强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债权债务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对干部的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完成市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9个,共查出违规金额1,38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2,275万元。
1、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31.76万元。其中:市人民广播电台原台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应缴未缴财政资金305.76万元、市胜利水库管理所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专项资金结余26万元未进行清算。
2、未记固定资产12.32万元。其中:西区人民政府原区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未记固定资产8.14万元、市烤烟办公室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未记固定资产0.52万元、攀枝花电视台台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未记固定资产3.66万元。
3、账务调整25.18万元。市粮食局原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借出款项20万元在财务处理上未反映应收款、挪用住房维修款5.18万元列支办公楼维修费。
4、市人民广播电台原台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账外资金,公款私存134.51万元。
对市人民广播电台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除及时作出收缴财政的处理决定外,还建议其主管部门市广播电视局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处理。目前,市广播电视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留岗查看半年和扣发半年奖金的处理。
五、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㈠2008年度市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发现账账不符,银行存款账账户资金串用;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6.1万元;外借移民专项资金77.5万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㈡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及里程审计核实工作
该工作是根据《省交通厅、省审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锁定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及里程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发[2009]48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进行的,其目的是锁定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及里程,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各项工作打下基础,为下一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地方部分二级公路债务提供依据。经审计核实: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锁定为140,367万元。财政部驻四川监察专员办对攀枝花市申报的债务进行了复核,确定攀枝花市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债务总额为134,736万元,并已上报财政部。
该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为下一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地方部分二级公路债务提供了主要依据,也为攀枝花市解决交通建设债务,加快全市经济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㈢关于押金、保证金收支管理的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表明大多数单位收取的押金、保证金都实行了专户管理,但押金、保证金所衍生的利息管理不规范。
㈣市级行政机关公务车辆配置及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
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委等部门(单位)车辆实有数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掌握数不相符;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存在长期借用二级单位或有业务关系企业车辆现象。
㈤仁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
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未遵守用药原则;在治疗过程中有重复收费现象;前进镇卫生院药品库存检查出现负数;个别药品加价幅度较高;管理建设不到位。部分乡(镇)卫生院未设意见箱收集农民反馈信息,档案资料未整理归档,参合人员住院报销情况和相关政策未及时进行公示。个别报账资料无出院记录,无住院病案首页,无自费项目告之书。同时还存在病情记录不详,护理记录无执业护士签字,无医嘱,未实行逐日清单制。截止到审计调查期间,仁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尚未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许多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正常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还处于手工报账状态,在信息资料的管理上存在问题,亟待解决。针对以上问题,仁和区卫生局召开会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
㈥关于攀枝花市交通基础设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
1、截止2009年6月30日,开行贷款共发生贷款利息9,898.35万元,同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仅筹集还息款1,368.74万元,差额8,529.61万元。差额利息部分市交通局被迫动用本金支付,对贷款资金的使用存在一定的影响。
2、经调查发现,目前开行贷款资金使用单位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债务负担沉重,仅欠银行贷款就高达118,055万元,年度利息支出9,000万元以上。由于公司每年都要承担大量的国家工程建设任务,而国家投入的严重不足,社会融资的萎缩,已使公司陷入了“借新债还旧债”的窘境。
㈦关于2008年度市级城市基础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
发现违规补课、个别学校自立项目收费、收取捐资助学费(赞助费)与录取学生挂钩等问题。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及审计调查
㈠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以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为目的,积极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等竣工决算审计,并逐步将项目的投资效果评价纳入审计内容。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完成投资审计40个,送审金额42,736.23万元,审减金额3,128.36万元,审减率7.32%。审减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多计工程量,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
㈡积极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方式的创新
在炳三区项目工程中,积极探索跟踪审计,对审计项目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审计方式,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从2006年开始,在炳三区项目工程中,送审造价18,997.73万元,审定造价17,295.52万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为业主节约项目资金1,702.21万元。其中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为业主节约项目资金599万元。
在关于市胜利水库管理所2008年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的调查中发现专项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一是市胜利水库管理所的大部分工程都是由仁和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县潮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攀枝花仁建装饰有限公司等公司签定施工合同,然后由挂靠的包工队进行工程施工。二是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进行比选。针对此问题,市胜利水库管理所于2009年12月27日(“攀水胜管[2009]59号”)做出了整改并落实了整改责任。
七、抗震救灾款物跟踪审计及审计调查
㈠关于“5·12”汶川地震救灾捐赠资金的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攀枝花市民政局、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接受救灾捐赠款物的主要机构,能较好执行国务院、民政部、财政部等救灾款物主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救灾采购管理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救灾资金和物资基本做到了筹集合法有序、拨付及时到位、管理严格规范、各类救灾资金和物资账目比较清楚。对事中审计监督所要求立即整改的事项及其审计建议,各有关部门都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审计建议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㈡关于攀枝花“8·30”地震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1、攀枝花“8·30”地震受损学校活动板房建设及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
发现多计工程投资128.88万元;经实地抽查,全市活动板房普遍存在净高低于2.9米的问题,违反了《攀枝花市中小学活动板房建设标准》“活动板房净高不小于2.9米”的规定。
2、攀枝花“8·30”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资金跟踪审计调查。
⑴攀枝花市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共需资金36,088.60万元,实际共计拨付16,164.5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缺口仍然很大,影响了项目建设完成的进度。
⑵攀枝花市各级财政在计划拨付和实际拨付的抗震救灾资金中未单独体现灾后农房恢复重建资金,致使灾后农房恢复重建资金来源总额不明确,不便于日常的监督管理。
⑶米易县财政局拨入全县12个乡镇灾后重建资金9,039.60万元,其中滞留在乡镇财政账户上资金共计4,521.52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一是有部分农户未按照规定在修建好新房后拆除危房,因此未及时兑现补助;二是有部分重建户由于各方面原因未动工或动工缓慢,造成重建资金无法按期发放;三是房屋维修加固资金尚有部分资金未兑现农户。
⑷仁和区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较缓慢。如:中坝乡、金江镇、总发乡、大田镇、啊喇乡等5个乡镇共有21户已通过审批,现仍未启动建设的重建户。春耕生产对恢复重建验收工作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农户希望加快验收速度,尽快兑现政策补助资金。
⑸仁和区部分农户异址重建后,原址危房未拆除,可能留下安全隐患。
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地措施,目前上述问题已得到了有效解决,攀枝花市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为攀枝花市灾后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㈢关于玉树地震捐赠资金和物资的跟踪审计
截止2010年5月31日,攀枝花市财政、慈善会、红十字协会等部门共筹集捐赠抗震救灾资金580.48万元,其中已拨付450.04万元,结存130.44万元。市慈善会、红十字会等接受救灾捐赠款物主要机构,能较好执行《民政部关于做好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工作通知》等一系列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接收捐赠资金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救灾资金拨付管理严格,资金账目清楚(到目前为止,已全部拨付)。
八、整改措施
㈠进一步加大对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力度,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做到按时全额缴入国库。市财政应及时清理各项收入,保证财政收入及时入库。
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政策法规制度,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严格执行比选或招投标程序。维护概算投资的严肃性,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开支范围。未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㈢要加强对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提高贷款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降低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安全。
㈣要进一步加强对二级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报告请予审议并提出意见。对各项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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