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不计酬出事被告赔三万明伟报道近日盐边
口头约定不计酬 出事被告赔三万
本报讯(明伟报道)近日,盐边县人民法院立案调解中心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审理方式,在乡镇成功调结一起矛盾较为突出的案件。
张某与吴某是亲戚。2002年,张某请吴某等人的父亲吴某某为其养护矿山公路,看守房屋和放羊,每月给付900元工资。
2008年,矿山转让后,吴某某没有养护公路。张某与吴某某口头约定,将房屋、土地、油厂及羊群交给其看守、耕种、经营、喂养,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支付任何报酬,到吴某某不愿意再做时将原物退还给张某。
2010年,吴某某在山上放羊时不慎坠下山岩死亡,吴某等6人以雇佣关系为由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8万余元。
立案调解中心接受该案后,及时赶赴现场并积极与当地乡政府联系,邀请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和村组干部、乡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县人大代表一起进行调解。通过参与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张某当庭补偿了原告吴某家人各项经济损失3万元。
上山盗钢管 下山被抓获
本报讯(魏成武 特约通讯员 赵影)日前,米易县公安局小街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沙某某、安某某。
经调查了解,被抓获的两人均为男性,家住米易县白马镇白马村。5月16日22时许,沙某某伙同安某某与一名会理人,窜至米易县新白马公司上山联络道的公路边,盗窃了6根全新的钢橡复合管。在用摩托车拉下山的过程中,被新白马公司选矿厂保卫科的工作人员挡住。犯罪嫌疑人沙某某被当场抓获,安某某和那名会理人逃跑。5月17日22时许,米易县公安局小街派出所组织民警将藏匿在家中的安某某抓获归案。
经初查,沙某某等人所盗窃的钢橡复合管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沙某某、安某某已被米易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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