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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攀枝花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年

攀枝花日报 2010-02-09 00:04 大字

一、关于攀枝花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2008年10月29日第十六次常委会审议):

1、充实和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尤其是人口相对集中,辐射面广,距离县、市医院较远的乡镇卫生院更应提升其装备水平,充实医技力量,将其建设成中心卫生院,力争用3年时间,将尚未设立村卫生站的68个偏远山村与少数民族村实现全面建站,解决村民就近看病难的问题。

2、加强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提高县、乡两级医技人员业务水平;定向免费培养村医;继续抓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3、妥善解决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

市政府办理情况:

1、市政府利用2008年底和2009年2月两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对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等三个县(区)域内14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改扩建,目前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投入228万元为18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便携式B超、洗胃机、尿分析仪等基本设备,进一步完善了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配置。下一步还将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

据2008年全市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市有69个偏远山村和少数民族村未建立村卫生站。2009年3月,根据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不设立村卫生站的原则,市政府再一次对69个村的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61个行政村应建而未建村卫生站。为此,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攀枝花市加快61个村卫生站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村卫生站建设的目标、原则和责任主体,要求建设工作从2009年7月开始启动,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确保2011年全部建成。建设的方式按照新建、改扩建、改建三种办法进行,在不占用和影响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及其功能的前提下可进一步整合村级有关资源。建设经费以县(区)政府投入为主,市级财政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新建项目5万元/站,改扩建项目3万元/站,改建项目1万元/站。

2、结合2008年中央补助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新农合”能力建设项目、“降消”项目以及今年新增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实施,2009年将进一步加大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中医科卫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村卫生人员、县卫生局管理人员、“新农合”管理及经办人员、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等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县、乡、村三级卫技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针对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缺乏乡村医生的情况,《方案》明确了三条加强队伍建设的途径:一是增加边远乡、少数民族乡卫生院的编制,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定期轮流到村卫生站执业;二是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面向社会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站执业;三是根据需求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从本地选派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员免费参加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中等医学专业学历教育,毕业后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注册为乡村医生,返回本地村卫生站执业。

3、为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尤其是提高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案》提出,对属于新增加的乡卫生院编制内的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属于县(区)卫生部门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其工作报酬和待遇按临聘人员办理;属于定向培养的乡村医生,执业期间可按二半山区、高寒山区等类别给予每人每月600~800元的工作补助,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8·30”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2008年10月28日第十六次常委会审议):

1、市政府要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城乡居民住房和学校、医院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维修重建,用二年左右时间完成交通、水利、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的维修重建,确保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2、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越冬,要及时发放生活补助和基本生活用品,要加大对受灾群众特别是要加大对“三孤”和“三无”人员进行困难救助的力度。

3、加强对救灾物资、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相关政策,强化监察、审计职能,严格防止救灾资金、物资被挪用、侵占和私分。

4、继续做好各类受损产业恢复工作,要加强各种应急能力建设,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力度。

市政府办理情况:

1、关于灾后恢复重建问题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8·30”地震的应急抢险和过渡安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抗震救灾已全面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2009年4月初,市委、市政府组建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晓华任组长的攀枝花市“8·3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建委),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力量,统筹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重建委及其下设的各工作组均分别召开了会议,认真总结了前一阶段的恢复重建工作,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照工作目标分解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和方案。目前攀枝花市城乡住房以及学校、医院等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一)关于农村和城市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1)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受灾农户过渡性安置工作已按要求如期完成。全市经审批需重建农房14033户,其中需纳入民政福利院、敬老院等方式集中安置的“三孤”人员和散居“五保户”有1265户,实际应重建户为12768户。截至2009年5月11日,已开工建设12176户,占需重建户数的95.36%,其中:在建3825户,在建率29.96%;完工8359户,完工率65.47%。全市农村房屋受损需维修加固50273户,截至5月11日,已完成35832户农房维修加固工作,占应维修加固户的71.27%。

全市70户住房严重损毁的城镇居民的过渡性安置已按要求如期完成。截至2009年5月11日,全市需进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的城镇受损住房共计4349户,目前鉴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市城镇受损住房修复加固工作和重建工作已全面启动。

(2)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①继续争取并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力度,多措并举,积极筹措资金,全力解决补助资金缺口问题。

②关于农村生土结构房屋维修加固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对待”的原则,自行制订农房维修加固标准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此外,要求将市里研究论证得出的受损农房维修加固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各受灾农户,做到家喻户晓,即“此次通过实施维修加固只能实现受损农房功能性恢复,不能达到7度抗震设防要求,建议农户在自身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启动永久性住房建设,以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③加快推进集中安置点建设。督促各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优化施工方案,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督促市级各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确保稳步推进集中安置点建设。

④关于城镇无产权户住房受损认定问题。各县(区)将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2009年1月16日全市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会明确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⑤关于恢复重建技术力量不足问题。一是各县(区)要发挥自主力量,采用聘用、培训的方式解决一部份;二是市规划和建设局继续针对验收环节,组织抽调力量,集中时间尽快帮助县(区)完成验收和技术指导。

(二)关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

(1)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中小学校校舍灾后重建总建筑面积为438424平方米,其中:维修加固建筑面积127331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11093平方米,涉及学校115所,283个项目,其中维修加固项目81个,新建项目202个。规划投资59782万元(其中维修加固7342万元、新建50871万元、教育装备1569万元)。截至2009年4月底,全市中小学校校舍恢复重建工程进展情况如下:

①维修加固项目:已立项38个项目,占维修加固项目总数的46.91%;已开工4个项目,占维修加固项目总数的4.9%,其中已完工1个项目,完工建筑面积3770平方米,总投资226.2万元。

②新建项目:已立项174个项目,占新建项目总数的86.13%;已开工25个项目,占新建项目总数的12.37%,其中已完工9个项目,完工建筑面积1116平方米,总投资903.2万元。

(2)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①明确和细化目标任务,做好年度计划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今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学校恢复重建任务,确保95%以上的学生都能在永久性校舍中学习;到明年春季开学,全省除少数异地选址的学校外,所有灾区学校告别板房进入永久性建筑学习”的要求,结合攀枝花市实际,确定全市中小学校灾后重建的总体目标任务为:确保2009年8月底前,全市完成受损校舍的维修加固;确保2009年年底完成新建项目建筑面积及总投资的95%以上,让95%以上的学生进入永久性校舍中学习;确保2010年春季开学时,除少数异地选址的学校外,全市所有灾区学校的学生告别板房进入永久性建筑学习。根据全市中小学校灾后重建建筑面积为438424m2(维修加固建筑面积127331m2,新建建筑面积311093m2),总投资为59782万元的重建实施规划,督促各县(区)及市直属学校做好年度实施计划,将今、明两年应完成的任务量分解到每一个项目上,即:2009年8月底前全市完成维修加固建筑面积127331m2,投资7342万元;2009年年底前全市完成新建建筑面积295538.35m2,投资48327万元;201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全市完成剩余的新建建筑面积及投资任务量。

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主导作用和市重建委、学校、医院重建组办公室的协调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好中小学灾后重建月(周)报制度、督查制度、定期会议制度。

③坚持科学重建,促进攀枝花市教育科学发展。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攀枝花市打造区域教育中心的战略部署,攀枝花市将抓住恢复重建机遇,坚持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抓重建,抓好重建促发展,切实做到:统筹抓好恢复重建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统筹抓好恢复重建与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巩固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统筹抓好恢复重建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抓好恢复重建与落实教育援助政策;统筹抓好学校硬件重建与软件建设,从而推进攀枝花市教育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三)关于医院恢复重建工作

(1)工作进展情况

省政府批复的攀枝花市医院灾后重建实施规划涉及仁和区和盐边县的35家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建设规模为13.87万平方米,规划投资2.4682亿元。其中仁和区18家(含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规划建设规模为11万平方米,规划投资1.8686亿元;盐边县17家,规划建设规模为2.87万平方米,规划投资5995.96万元。截至2009年4月底已经启动的灾后重建项目共有17个(仁和区10个,盐边县7个),其中已开工建设项目15个,并力争在2009年底竣工;其余2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2)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①加强对已启动项目的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由县(区)财政局设立专户进行管理,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建立并完善项目资金拨付审批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监理制度,聘请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中介监理机构对项目从设计到施工建设实施全程质量监控。

加强项目监督检查。按照《四川省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办法》、《四川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攀枝花市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重点检查项目规划、立项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公开透明,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已经启动的17个灾后重建项目,除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因建设投资达3900万元,需二年建设完成外,其余项目力争在2009年底竣工。

③继续积极向省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对于尚未启动的项目,加快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一旦资金到位立即开工建设。

2、关于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和对受灾群众进行困难救助问题

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有关工作要求,把灾区的防寒保暖工作作为头等民生大事来抓,及早研究、及早行动,以超常规的速度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过渡性安置工作,及早将御寒衣被全部发放到位,过冬物资储备充足,所有受灾群众全部撤离帐篷住进了永久性住房或过渡安置房,圆满完成了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任务。截至2008年11月底,累计向灾区发放救灾棉被33446床,确保了灾区困难群众每人有1床棉被、1套冬装。同时按照省政府“四保一储备”的要求,共储备棉被19127床,绒衣裤1516套,寒衣5570件,将根据需求及时调拨,用于救助工作。

同时,攀枝花市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新老“三孤”人员和“三无”人员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冬春缺粮救助的范围,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及时兑现农村低保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三孤”和“三无”人员救助金,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2008年11月14日,攀枝花市共对6330名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支付临时生活救助资金204.35万元。

3、关于救灾物资、资金监管问题

市政府及时转发、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一系列文件,并要求各县(区)严格依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对救灾物资资金使用、划拨、发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乡镇抗震救灾工作的督导,杜绝违规现象,要求随时跟踪乡(镇)、村救助工作情况,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人,各项救助款物发放到人,确保“向人民群众交一本放心账、明白账”。

此外,市审计部门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8·3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形成了《攀枝花市“8·3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方案》,将从2009年开始对攀枝花市“8·3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严格按规定揭示和查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资金物资管理的建议,防止损失浪费,促进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物资安全、合规及节约和有效使用;并将密切关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建设效果,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实施和灾后恢复重建目标顺利实现。

4、关于受损产业恢复和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建设问题

(一)受损产业恢复情况

攀枝花市“8·30”地震中受损的攀钢、攀煤、钢城集团公司等368户工业企业现已全部恢复生产,受损的农业、旅游、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产业恢复势头良好。

(二)防震减灾、应急能力建设措施

(1)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国家标准,拟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规建、民政、城管、防震减灾等相关部门配合,2010年前对攀枝花市现有的16个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进行完善,储备必要的救灾应急物资,满足应急救灾工作的需要。

(2)按照攀枝花市的避难场所总体规划,2009年起对新建的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设施赋予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并按照避难场所标准配备避险救生设施。

(3)加强地震灾害救援体系建设,在已建成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基础上,依靠当地驻军及公安、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发展志愿者队伍。2009年起逐年加大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投入,配备各类专业搜救设备,2015年前将其建设成为一支适用于多灾种救援的专业救援队伍。

(4)将应急救援指挥大厅建设纳入市政府拟建办公楼统一规划,完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和协调机制,建设地震灾情速报系统和灾害基础数据库系统,为地震应急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

(5)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一是按照攀枝花市《防震减灾规划》的要求,各级教育、防震减灾、科协等部门将继续在全市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要求各类中小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教学计划,2009年起每学年传授防震减灾知识的时间不少于2课时,2010年使城镇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2015年前全市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二是结合创建平安和谐社区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社区建设,以社区为单位向广大城镇居民传授抗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提升居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2009年拟在全市建成2~3个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社区。三是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发挥阵地式科普宣传教育的优势,逐步完善现有的教育基地,通过文字、图片、多媒体演示、操作观测仪器、参与互动游戏等方式,使参观者较为系统地了解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四是利用每年的“科技之春”、“科技活动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宣传周等活动,在全市广泛深入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途径,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农村”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关于《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5)》的审议意见(2008年12月26日第十七次常委会审议):

1、市政府要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使之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内容更丰富、更全面。

2、为了有利于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设,市政府要重视行政区划调整问题。

3、市政府应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主体规划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认真作好各项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

4、加大城市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知晓攀枝花城市规划和建设情况,进一步增强规划法律意识,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5、切实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市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市建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调整规划内容,如确需调整,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察机制,加大对各类违法规划、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不按城市总体规划办事的行为,并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市政府办理情况:

1、在编制规划前,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市政府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做出了评价,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发展的保障出发,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攀西城镇体系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规模、城市产业发展、城市空间结构、综合交通体系、用地布局等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

从总体规划纲要到正式成果,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评审、检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结合省建设厅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增加了市域和城市用地空间管制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条款及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协调等内容,力求使本次规划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内容更加丰富、更全面。

2、攀枝花市现行行政区划是经多次调整而形成的。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现行行政区划对城市产业布局发展空间产生了严重的制约。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了妥善解决行政区划对城市发展的影响,责成市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并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的研究报告,提出了多个行政区划调整建议方案。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在进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中,着眼于城市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对行政区划的调整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得出了行政区划必须进行适度调整的结论,并提出了撤县设市、乡镇合并、镇镇合并、撤乡建镇等具体的调整建议。

市政府将组织各部门、各县(区)和专家就市域行政区划调整展开进一步的分析论证工作,条件成熟时报请批准实施。

3、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攀西城镇体系规划等上层次法定规划为依据,结合攀枝花市“十一五”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攀枝花市城市规划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建设用地已基本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城区部分重要地段还开展了城市设计,对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城市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套得到较大改善。同时,编制完成了综合交通、应急避难场所、绿地系统、环卫设施、户外广告、城市色彩等专项规划,开展了有关专题的研究,城市规划体系基本完善。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市政府将根据总体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对原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近期建设、停车场、公共服务设施、城镇体系等规划的编制,使攀枝花市的城镇建设有规可循、科学合理。

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市政府将坚持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规划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加强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确保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

4、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从开始就强调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编制的权利。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就采取了论证会、咨询会、展示、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公众意见。城市总体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还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知晓攀枝花城市规划和建设情况,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规划,提升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

5、近年来,市政府始终坚持并进一步强化规划委员会在城市规划建设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分别组建了城市管理和规划建设监察支队,保证城市规划的依法实施。并通过媒体发布、现场公示、专厅展示、网络公布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开规划信息。建立通畅的规划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渠道。

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各项规定,切实加强规划的管理,对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依照《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等规定,严肃查处,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需对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四、关于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2008年12月25日第十七次常委会审议):

1、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 

2、认真实施市委投资拉动战略,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落实项目责任制,推进大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3、营造良好的政务、法制、金融等发展环境,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4、针对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认真进行办理。

以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主任会议将在适当时候听取专门汇报。

附:《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中反映的一些问题》

(1)市地税局反映的问题:按照新规划明确的城市规范区范围,二滩风景旅游区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产税、城建税两项合计每年要减少3000万至3300万元地税收入,影响市级收入减少3000万至3300万元。

(2)西区政府反映的问题:一是8.30地震后,沿江快速通道作为抢险应急通道的重要性凸现,对于加快西区城市化进程也有重要意义,建议尽快推动西区沿江快速通道开工建设。二是因西区政府财力紧张,无力对格里坪工业园区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园区基础设施不配套严重影响了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恳请市政府在园区基建资金投入方面给予支持。

(3)盐边县政府反映的问题:一是二滩电站能耗基数低,降低能耗空间小,使得盐边县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建议将盐边县和二滩电站的节能目标分开单独考核。二是请市政府帮助盐边县尽早完成工业开发区扩并入市钒钛产业园区的工作。

(4)钢城集团等企业反映周边工农关系不协调,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生产和建设。

(5)攀煤集团反映的问题:西区一直无配套变电站,火力发电无法落地,对西区工业用电造成极大困扰。攀煤联合焦化100万吨焦炭项目预计2009年9月投产,缺电将导致企业无法连续生产。恳请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建设马上坪220kv变电站和龙洞110kv变电站,以缓解西区工业园区和即将投产的100万吨焦炭项目用电紧张问题。

(6)钒钛产业园区反映的问题:一是失地农民后期安置问题。二是企业减负问题。民营企业除生产经营正常税收外,还有各类收费20多项,这些收费是否都有规定?三是园区企业职工在金江片区的居住、生活、服务等基础设施滞后,不利于留住人才。

(7)关于是否在攀枝花建设危险废物废品处理中心的问题,应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害垃圾处理对技术和监控要求很高,处理不当或者有害物质泄露将会给攀枝花带来巨大的环境污染,对人民身体也有很大的潜在危害。因此要慎重对待建设“危废”中心,要建必须从技术、监控上严格管理,避免任何危害环境和居民健康的情况发生。

市政府办理情况:适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关于同意将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新密地大桥工程项目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审议意见(2009年2月10日第十八次常委会审议):

1、同意市人民政府授权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密地大桥工程项目的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申请5800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新密地大桥建设,贷款资金本息纳入2009—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

2、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和审计部门要跟踪监督,并纳入专项审计;市交通部门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强化质量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早日发挥新密地大桥的作用。有关新密地大桥的贷款使用及工程建设等情况相关部门要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市政府办理情况:适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关于攀枝花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2009年7月1日第二十一次常委会审议):

1、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认识,树立财政投资评审意识,积极支持评审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加强评审队伍建设。市人民政府要充实评审力量,尽快将评审工作人员落实到位;政府投资评审部门要加强学习,认真履行职能,保证评审质量,扎实有效工作,加快攀枝花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步伐。 

3、加快推进评审工作进程。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攀枝花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决议》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在五年内,将全市所有财政投资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市政府办理情况:

1、充分认识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

一方面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攀枝花市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牢固树立投资评审的意识,通过省内外大量基本建设案例分析投资评审产生的管理效益,强化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理解认识,严格按照“先评审后预算编制、先评审后招标投标、先评审后决算审批、先评审后资产移交”拨款约束机制的要求履行评审程序;另一方面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完善评审信息宣传机制,利用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广泛宣传财政评审系统的评审成效,在《攀枝花日报》等报纸发表多篇财政投资评审有关信息和文章。同时,结合评审实践深入开展理论研究,现已完成了《攀枝花财政投资评审问题及对策研究》等课题,为构建财政投资评审理论体系及宣传发动创造了条件。

为把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修订了《攀枝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将投资评审的程序固定下来,明确了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责,并将评审工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中一项常态化工作,确保投资评审作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一项强制性程序。此外,以修订《攀枝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为契机,利用现有工作业绩和社会认知度,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2、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多方引进人才。为改变投资评审中心无人员编制,机构挂靠运行的状况,今年6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攀编发〔2009〕24号文批复正式成立“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为独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名,为评审中心开展工作铺平了道路。随即开始挑选编内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引进优秀人才,充实评审队伍。通过公开招聘或招考录用等形式选拔了一批有技术、有较高执业资质和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创建科学的用人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使他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目前,市投资评审中心已招聘了两名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均来自市属改制大企业,有着良好的实际操作经验和技能,经三个月的试用考核,其工作成果符合工作需要,责任心较强,能够胜任投资评审工作需要,同时从市(区)部门中选调了2名内部工作人员,极大地改善了该机构人员缺乏的现状。

为了防止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评审岗位后不能尽心履行职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了动态管理机制。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确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续聘或解聘,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宜继续担任评审专家的,及时予以解聘,严格保持投资评审队伍的高标准不放松。

此外,市政府将逐步建立评审专家库来满足评审机构人才类型多样化的需求,现已着手了解全市土建工程、电器安装、管道等具有国家执业资格人员的基本情况,不久将通过网上、报纸公告向社会广泛招聘非坐班专家,形成全市各区县共享的评审专家库。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审质量。市政府要求财政部门要切实制定周密可行的培训计划,不断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同时制定相关办法鼓励评审人员自觉学习,勤于钻研,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工作氛围。除积极参加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每年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外,还组织各区县评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到评审工作开展好的市州学习取经,或者邀请省中心或其他市州同行到攀枝花授课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水平,办理评审工作不拖沓、不推诿,效率高,评审结论准确。采取中心全体人员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相关评审纪律,提高依法评审意识;通过与专业技术人员交心、谈心和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赢得专业技术人员对评审工作的支持。

三是加强评审机构内部管理,使评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攀枝花市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根据行业的相关制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评审操作规则和评审操作规程,较好地保证了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这都为攀枝花市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我们狠抓了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廉洁的评审队伍。

3、围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财政改革,逐步拓宽评审范围,加快投资评审工作进程

一是牢牢抓住市级各投资公司代建项目的同时,还要把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招标底价纳入评审范围。根据攀枝花市各级财政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基本支出大幅增长的实际情况,市投资评审中心与成立评审机构的各县区充分运用评审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不断加大评审力度,除代建单位项目全部纳入了评审范围外,还把利用中央财政安排资金项目、国债资金项目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二是强化政府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评审工作的发展。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市发改委在办理项目招投标公示前,要求项目业主及时进行项目招标底价的财政投资评审,严格以财政投资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为公示依据,较好地把住了送审关口。此外,财政投资评审结论及时向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招监办、业主单位等相关部门报送,使评审结论为各方所知晓和使用,有利于各部门间的监督。

三是不断拓宽评审范围。投资评审工作站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政府行政成本的高度,为预算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积极开展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外,试行介入对项目前期的评审,开展了对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审核工作,如对攀枝花市国防动员教育综合训练基地项目立项方案审查,对设计方案提出了合理化修改建议,及时更改了设计图纸,有效地节约了投资资金。  

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市政府将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可操作的有效措施,一以贯之地把评审工作做细,做扎实,做出成效,为攀枝花市经济建设服好务。 

(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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