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交2万会费找男友觉得受骗一分没要回 最后双方闹上了法庭
她交了2万元费用给福州一家婚恋机构,想找到一位各方面条件与自己匹配的男友。见了该婚恋机构介绍的男士,对方说他们交的钱都没自己多,一个交了8000多元,一个还没交费。这让80后姑娘小陈认为自己受骗了。她想让该婚恋机构退回2万元,结果一分没要回,最后双方闹上了法庭。
交了2万元入会费,见到的对象都不满意
小陈向福州一家婚恋网站上传一份个人资料后,该婚恋机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她,让她到公司面谈择偶标准和要求。
“他们从电脑里调出了一份英国留学回来的男会员资料。”小陈说,她看了这份男会员资料觉得符合自己的要求。工作人员告诉她,这位男会员是他们的高端会员,如果要与他见面,她必须成为相应级别的会员,建议她交两万元入会费并口头向她承诺介绍入会费交得比她更高的男士。
小陈与他们签署了一份《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并缴了费。
缴费后第一次相亲,小陈却不满意。她说,当初明确表示过要找不抽烟不喝酒的男士,“可第一次给我安排的男生,就是牙齿黑黑会抽烟的”。之后,小陈又与先前看过资料的“海归”见了面。但见面后,小陈发现他与电脑资料上介绍的差距很大。与两位男士加了微信,小陈向他们打听交了多少钱给婚恋机构。第一位与她相亲的男士称交了8000多元,第二位与小陈见面的先生则表示,自己没交钱。
小陈觉得该婚恋机构骗了她,到该婚恋机构质问此事时,对方没给出她能接受的解释。向12315投诉后,双方也未调解成功,她只好请律师。
不同服务时间和要求,有相应的收费
该婚恋机构福州总部的负责人张经理回应称,在他们公司的服务项目表中,客户找对象,不同的服务时间、要求有相应的收费等级。“陈小姐签约的服务时间是两年,我们根据她的要求,为她匹配到了几位适合她的男生。在约见对象过程中,她不是认真找对象,而是认为约见对象缴纳的费用没她那么多,心理不平衡。”张经理说。他还表示,在公司正规化运营中,如果是服务不到位,他们有正常渠道的退费流程。但陈小姐仅因为了解到她约见的男生缴费没有她高,就提出全额退费,对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影响很大。
“期间,公司也主动联系过陈小姐,但调解无果。也让工商、物价部门来调解过,但她坚持己见,拒绝了执法部门的调解,其所提的要求我们实在不能接受。因为我们实在没有啥过错,所以按照她的意愿,我们只能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张经理说。
她开车去他骑车来,入会费最高达百万元
福州本地姑娘晓晓,1988年出生,有车有别墅。她交了3万元入会费,合同服务期是一年。但相亲过程中,她觉得婚恋机构安排的相亲对象都和交的钱不匹配。“他们介绍的对象,一个是我开车去,他骑电动车来的,还有一个是头上头发没几根的……”
为了解婚恋机构的服务项目和收费,记者在一家婚恋机构网站上填写个人资料。
很快,记者就收到了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该工作人员称,服务费用要见到本人了解情况后,才能定出价格。几千到几万都有,最高的有交了一百万。“她父母都是香港的企业家,她要找在香港的福州籍男士,这位女士是1984年出生的。”该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会收这么高的费用,是因为要调动全国的会员为她配对。记者向福州另外一家婚介服务机构打听价格时,工作人员也称采用的是会员制,服务期限一年的会员价格是2000元至一万元。
记者拿到这些婚恋机构提供的合同时,却发现其中没有关于“择偶标准”、“保底介绍人数”、“婚介方需向消费者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当记者提出质疑时,对方表示择偶标准已在征婚信息表上填写,不需要再写进合同。
提醒:应将婚恋机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经12315平台查询,自2015年以来,东街市场所辖区内的同一家婚恋机构,有3起投诉。出现这些纠纷,多是消费者自己在签署合同时,没有仔细看。该工作人员解释,婚恋服务行业较为特殊,当事双方很容易起争议。当事双方签订了合同,是否依约履行属于民事范畴。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签订详细的婚介服务合同是维权的最好利器。国家标准《婚姻介绍服务》(GB/T23861-2009)附录《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对婚介服务的内容、服务质量、介绍次数、婚介合同的时间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约定,因此消费者在与婚介所签订合同时大可参照此标准。
对于某些婚恋机构口头承诺消费者的现象,消费者在合同中要白纸黑字加上其承诺的条件,切勿轻信婚恋网的广告和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婚介领域类似纠纷很多,但往往举证困难。”福建求实律师事务所陈熙律师表示,因为婚介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是服务,所以具体的服务内容也该包含在合同内容中,对于年龄、身高、籍贯、学历等有评判标准的软指标,应该写在合同中。
据《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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