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报纸集体“开天窗” 竟是因为一个14岁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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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几家报纸最近又搞了个大新闻。《地铁报》、《每日镜报》、《i》等几家报纸的电子报头版实在有别于以往:集体“开天窗”!
《泰晤士报》则在天窗处标注了一行注释:故事将在午夜解禁。
这成功吸引了众多英国民众的注意,禁令(embargo)这个词在推特上成为热门标签。许多网友脑洞大开,纷纷猜测这些媒体到底想搞个什么大新闻。特蕾莎正式触发《里斯本条约》第50条款。启动脱欧程序的条款,英国首相特蕾莎·梅此前宣布将在明年3月底前正式触发这一条款。
天啊,这个神秘内容会不会是,美国大选只是一场梦?午夜12点一过,答案终于揭晓了。
少女死后被冰冻,只为将来能“再活一次”!14岁少女死后被冰冻,只为未来能重生!
冰冻女孩!
不少期待已久的网友得知这一结果后的反应是这样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就好好扒一扒。
话说有名14岁的英国少女,就是报道中的主人公,患有一种罕见的癌症,已经在上个月中旬去世。
一个这么年轻的生命,才刚刚开启人生最美好的旅程,当然会心有不甘。
后来她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现在有种冰冻保存遗体、等待未来技术成熟后再复活遗体的可能,便提出通过这种方式长久保存自己的遗体。
但对于这个要求,女孩已经离异多年的父母有不同意见,拥有监护权的母亲赞同,父亲则极力反对。为此,女孩选择向法院求助,并最终闹到了英国高等法院。女孩希望法院能作出判决,将自己的遗体交由母亲处理。
为此,女孩还向法官写了封情真意切的信。我只有14岁,我还不想死,但我知道我没有活着的希望。而冰冻遗体给了我一个希望:或许在几百年后的某一天,人类发明了治疗癌症的方法,可以再次将我唤醒。我不想被埋在地下,尽管机会非常渺茫,我还是想未来能延续生命。这是我唯一的愿望。
10月初,英国高等法院作出裁决,批准将女孩的遗体进行冰冻保存。鉴于当时女孩仍在世,法院发布禁令,禁止任何媒体报道这方面的信息。
禁令截止到18日凌晨,这几家报纸提前做好了头版,只待禁令一解除就正常公布内容。不过,为了保护女孩的隐私,她的名字仍不允许公开,媒体都以JS代称。
争议 复活后她是谁
这起案例被很多英国媒体称为里程碑式的案件,因为这是英国第一起为争取死后冰冻遗体权利的案子。
负责该案判决的大法官彼得·杰克逊(PeterJackson)说出了他作出这个判决的理由:
这个案子在英国,可能在全世界都是第一起。这是科技发展给法律审判带来的新问题。尽管女孩的遗愿得到了满足,但记者注意到,现在仍面临三个难题:
一是昂贵的储存费用。女孩的遗体在经过初步的处理后将被运往美国,但存储费用高达37000英镑。不过据说这个费用已经由她的外公外婆出面筹集好了。
二是技术可行性问题。伦敦大学的一名医学教授就表示,冰冻保存遗体技术很有前景,但目前还无法完全保存好肾脏等结构较复杂的器官。而且万一在保存过程中出现闪失,造成的损伤是不可逆转的。
三是复活后的伦理问题。当时女孩的父亲反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她万一真的在几百年后复活了,14岁的她可能会失去记忆,而且在一个陌生的国度醒来,她该是多么的无助?到时候她真的复活了,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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