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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保外就医 死缓犯“纸面服刑” 男子枪杀情敌被判死缓,入狱后三次减刑并获准监外执行;五名狱医因违规办理保外就医手续获刑

新京报 2020-10-14 00:33 大字

武悦良所在的房地产公司曾在附近,现在已经搬走。新京报记者 王翀鹏程 摄 武悦良的尸体被发现后,家属写下的辨认证明。新京报记者 王翀鹏程 摄 锡盟蒙医医院曾为庄永华开具病危证明。新京报记者 王翀鹏程 摄

因为争夺情人,16年前,时任锡林浩特市委副书记张玉枝的丈夫庄永华枪杀了情敌,并试图伪造车祸,杀人焚尸。这起案件在当年轰动一时。2006年,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庄永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但入狱六年后,庄永华通过违规开具病危证明材料,办理了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走出了监狱。这是继内蒙古男子巴图孟和“纸面服刑”之后,又一起违规保外就医的案件。

今年9月底,记者走访锡林浩特、呼和浩特等地,试图还原出当年庄永华从死缓犯人,到监外执行的运作过程。据当年为庄永华违规开具病危证明的医生回忆,他因为无法忍受庄永华的“闹”,开具了违规证明。另有五名狱医也牵涉其中。

去年7月,已经在监狱外生活了近六年的庄永华被重新收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庄永华通过非法手段暂予监外执行,其监外执行的两年四个月不计入执行刑期。帮助他违规操作保外就医手续的五名狱医也因滥用职权分别获刑。

枪杀情敌

2004年,失踪十天之后,37岁的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武悦良才被警方找到,他死在自己的黑色红旗牌轿车里。车子在距离锡林浩特市区十几公里外的南郊,翻进一个四米多深的石头坑里。他连同车子一起被烧得面目全非。警方和家属通过未烧尽的车牌照和两串钥匙才辨认出他的身份。

警方很快将案件定性为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将目标锁定在锡林浩特市人庄永华身上。

这个生于1953年的男人在当地很出名。案发前,他是武悦良所在公司的副总经理,更为人知的身份是时任锡林浩特市委副书记张玉枝的丈夫。

熟悉庄的人回忆,他曾在锡林郭勒盟电大工作,也做过盟委车队的队长,其间因为走私车赚了钱,辞职经商。

武悦良的哥哥、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武悦栋早在1997年就认识庄永华,他认为庄好色又好赌,生活作风混乱,并不看好他。

但2001年,时任锡林浩特市副市长的张玉枝向他委托和推荐,希望他给庄永华安排个工作。武悦栋说,当时,他承接了给锡林浩特市政府盖楼的工作,副市长张玉枝分管财政,负责批款签字。武悦栋也希望张玉枝在批款上给他行方便,就把庄永华招进了公司。

因为庄在锡林浩特市的生活圈子混乱,武悦栋把他带到了二连浩特的公司。对外尊称庄永华为副总,实际上他没有实权,也不领工资,只是偶尔给公司打欠条领一些零用钱。“就是在公司‘混’。”武悦栋说。

在他印象中,只过了一两年,庄永华就因为生活作风问题招惹了当地有势力的人。2004年5月,武悦栋把他调回锡林浩特,辅助弟弟武悦良工作。

但武悦栋没想到,回到锡林浩特的庄永华看上了弟弟的女秘书。为了讨女秘书的欢心,庄还曾动用公司的十万元帮她装修房子。武悦良也喜欢这个女秘书,“庄永华可能因此起了杀心。”武悦栋猜测。

2004年9月25日晚上七点多,武悦良被庄永华叫出去之后失踪了。武悦栋说,那几天,家人把全市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一遍,庄永华也忙前忙后,开车帮着找人,还陪他到锡林浩特市公安局报警。直到武悦良失踪的第十天,他的尸体和车辆才在南郊被人发现。

判处死刑

警方很快发现了突破点:打死武悦良的小口径枪是庄永华的,“好多人都见过那把枪,他平时就放在车里,去草原打猎物。”武悦栋说。武悦良的最后两个电话也是打给庄的。2005年1月26日,庄永华被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过审讯,他供述了杀人的经过。

2006年3月13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记录了案件的细节:庄永华以找到“异能大师”为由,把武悦良骗出来,开车带他到207国道向东一公里处一个石头山上。之后二人因争夺女秘书起了争执,庄拿出手提袋里的小口径枪向武开枪,随后把汽车推到坑里,看见车冒起白烟,逃离现场。

破案之后,丑闻在当地传得人尽皆知。当时,庄永华的妻子张玉枝已经任职市委副书记。一位熟悉张玉枝的人说,她很快就辞去了职务,离开了锡林浩特。武悦栋记得,张玉枝曾找过他,“她说老庄罪有应得,就等法院判决,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

今年9月底,张玉枝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年庄永华犯下的事情对她伤害很大,至今说起来仍觉得不舒服。“这些年,对他的事,我不管也不过问。”

2005年8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庄永华因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庄永华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1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重新审理。

2006年2月27日,案件在锡盟中院开庭重审。“庄永华当庭不认罪,”参与旁听的武悦栋回忆,庄永华当庭辩称没有证据证明是他用枪打了武悦良,之前的有罪供述是遭到了刑讯逼供,不存在故意杀人的事实,应该将他无罪释放。

但中院并未采纳庄永华的辩护意见。2006年3月13日,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庄永华使用残忍手段致使武悦良死亡,性质非常恶劣,再次决定对庄永华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庄永华再次上诉。2006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撤销原判量刑部分,改判庄永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7年1月6日,庄永华进入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

三次减刑

庄永华入狱后很快获得了减刑。三年间,他被执行三次减刑。

第一次减刑是2009年4月,庄永华服刑的第二年。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年6月公布的刑罚变更裁定书显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其死缓减为有期徒刑18年,刑期自2008年12月28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由终身改为6年。

“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我国《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教授舒洪水解释。

这就意味着,如果庄永华的减刑符合规定,他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但裁定书中并未提及减刑原因。

据9月7日澎湃新闻报道称,和庄永华同在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的服刑人员王虹韵,于2008年购买专利被发现,但未被深入调查。2009年,王又购买了三项实用新型专利用于减刑。报道中还提到,庄永华疑似也申请了专利。

根据国家专利局官网的记录,2005年至2010年间,以“庄永华”为名申请的专利有近十种,其中五项专利涉及医药、工业等多个领域,包含“复方密制抑咳平喘丸”、“家用地板暖气锅炉”等,申请人地址均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001信箱教育科”,疑似是呼和浩特第一监狱的通信地址。但庄永华是否因为专利减刑,官方并未给出回应。

此后两年间,庄永华又两次被减刑。

2010年10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其减刑3年,刑期至2023年12月2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6年不变;2012年5月,庄永华再次获得中院减刑2年6个月,刑满释放日期调整至2021年6月27日,剥夺政治权利6年不变。

五狱医违规操作保外就医

2013年2月,庄永华获准保外就医6个月,走出了监狱。之后,他又连续两次获得续保,直到2015年8月24日,获批暂予监外执行,继续生活在监狱外。

2019年,庄永华的保外就医被证实是违规操作。内蒙古呼和浩特第四监狱副监狱长,兼任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副院长王全仁、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内科主任高春桃等五名狱医牵涉其中,涉嫌为庄永华做假的病危诊断,帮助他违规保外就医。

今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公布了五名狱医滥用职权罪一审的判决书。判决书中公布的细节显示,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庄永华保外就医之前,曾因病在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住院治疗。2013年1月,该院内科主任高春桃为庄永华出具了《呈请罪犯病情危重报告书》诊断,诊断庄患有支气管哮喘合并感染(重度),原发性高血压3级(极高危组),冠心病-心律失常、频发交界性逸搏、偶发房早、偶发室早,鼻窦炎,肝囊肿等多项疾病。

《报告书》中还提到“患者多次住院,住院期间频繁发作,疗效差,目前病情再次加重,随时可能因呼吸衰竭而死亡,告病危通知。”随后,高春桃、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陈华等人,在报告书“科室鉴定小组意见”栏确认签字。王全仁在报告书“第一医院意见”一栏签下了“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字。

当天,王全仁主持召开监狱局医院保外就医鉴定小组会议,经研究同意内科诊断,认为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并出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意见书》。经第一监狱呈报监狱管理局审核批准,2013年2月4日,庄永华第一次获批保外就医,为期6个月。

第一次保外就医即将到期时,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预防保健科原主任张满等人又违规给他办理了续保。

当时,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医务科的几名医生对庄永华病情和住院情况进行考察,随后,预防保健科原主任张满等人为庄永华出具了《呈请罪犯病情危重报告书》诊断,证明患者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

之后,张满连同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原医师李齐放,在诊断证明上签字,确认庄永华病情严重,王全仁签下了“情况属实”的意见。一个月后,王全仁为庄永华开具了《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意见书》,为他续保一年。

2014年8月,庄永华又在高春桃、王全仁等人的帮助下,办理了第二次为期一年的续保。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对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或身体残疾、年老多病的服刑人员可以保外就医。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呈交给法庭的,对庄永华病情咨询的专家意见中证实,2012年至2015年期间,庄永华所患疾病并没有达到危及生命的程度。

面对法庭审讯,王全仁也承认,因为他的把关不严,收受了庄永华亲属的财物,庄的病情危重报告中还存在非鉴定小组成员署名的问题。

“不合格”的病危证明

保外就医期间,庄永华几乎没在公共场合出现过。武悦栋也没再见过庄永华,但他后来听说,有朋友在海南碰到了庄一家,互相寒暄了几句。“朋友说老庄身体不错。”武悦栋回忆,“不知道为什么就把他放出来了。”

除了五名狱医,锡林郭勒军分区医院和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的医生也曾为庄永华违规开具了病危通知书。

2013年底,庄永华第一次办理保外就医续保时,正在锡林郭勒军分区医院接受治疗。时任锡林郭勒军分区医院院长的隋某向法庭证明,原军分区医院的病历在2017年部队转隶的过程中遗失了,但庄永华的两份病危报告单均出自一名李姓医生之手。

该李姓医生随后也向法庭说明,庄永华在2013年7月病情突然加重,下了病危,但三天后病情好转出院了。李姓医生认为庄的病情不严重,但依然为他出具了病危通知书和诊断证明书。

今年9月底,新京报记者在当地了解到,军分区医院已经停业,原来的医生和护士已经去了其他医院,未能找到李姓医生。

2014年,第二次办理续保时,庄永华因病在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住院治疗。时任主治医生李云峰两次为庄永华出具“病危通知”。9月21日,李云峰向记者坦言,当时庄永华的病情并不符合病危的条件。

李云峰是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全科医学科主任,2014年和2015年期间,庄永华两次入院,第一次住在综合内科,即现在的全科医学科,第二次入住呼吸科,后来转入综合内科。李云峰是他的主治医生。

时隔五六年,李云峰仍然对庄永华印象深刻。在他印象中,庄永华第一次入院时确实出现发汗淋漓、烦躁不安等症状,经过诊断为支气管哮喘,还有心脏问题。“但没发现太严重的问题。”李云峰回忆。

但庄永华不出院,总喊难受,一会儿说胸疼,一会儿说憋气,隔一会儿就要找医护人员。做了一堆检查又查不出问题,“他不依不饶,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李云峰称。

让他头疼的还有庄永华的大女儿庄靓(化名)。庄靓如今在锡林浩特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工作,9月底,记者从锡市公安局了解到,庄靓已借调到其他部门。

庄永华住院时,庄靓多次找到李云峰,提出要带庄永华去外地看病。但转院的前提是要李云峰开具病危通知书。

9月21日,李云峰对新京报记者解释,当时他们并不知道庄永华是“特殊”病人,对服刑犯人的转院政策也不了解。也没有监狱民警、监狱局第一医院医生来了解庄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如果有人提前告诉我们,像庄永华这种病人要特殊重视,需要转院才能转,我们心里也有底。”

但当时,他们就觉得庄永华在“闹”,至于他为什么“闹”,医生们并不清楚。李云峰说,最后,因为实在禁不住折腾,给庄永华开具了病危证明,“让他‘转走了事’。”

庄永华被重新收监后,李云峰也因涉嫌违规开具病危证明一事,被要求配合调查。但蒙医医院院长斯琴巴特尔和蒙医医院副院长白朝鲁均表示,对医院给庄永华开病危通知书一事不知情。

2015年8月24日,庄永华获批暂予监外执行。直到去年7月19日,庄永华才被收监执行。2019年10月24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对庄永华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两年四月二十六日不计入执行刑期。

今年4月,参与为庄永华办理违规保外就医手续的王全仁、高春桃等五名狱医也接受了法院审判。除了庄永华,他们还为另外两名服刑人员办理了违规保外就医。奈曼旗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他们违反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五人分别获刑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

“是谁指使这些狱医违规操作的?背后还有没有保护伞?”9月底,武悦栋说,他心中仍有许多谜团亟待解开。

新京报记者王翀鹏程实习生李雨凝蒋佳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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