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农村建筑安全成为“洼地”
田恪宗
山西省襄汾县“8·29”饭店坍塌重大事故已致29人遇难、7人重伤。据悉,该饭店于20世纪80年代建成,之后经过加盖,前后分6次搭建完成,倒塌的宴会厅上方是预制板搭成的天花板。这次坍塌事故,暴露出农村建筑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短板。
据笔者了解,农村建筑工程缺乏监督管理,大多按照传统方法建设,建筑物本身的力学设计不太科学,且出于降低成本考虑,施工质量相对城市建筑也存在不小的差距,特别是对地基、承重等方面的要求不太高。笔者曾了解到,有地方在湿地上自建民居,房屋刚封顶,就因地基下陷而倒塌。
近些年,笔者到中西部出差时,发现很多地方的民居都安装了彩钢屋顶。老乡们说,年轻人都进城打工了,遇到老房子屋顶有凹陷、漏雨等问题时,翻新起来比较麻烦,于是大多安装了彩钢屋顶,成本低又省事。通常情况下,农村地区的许多老房子加盖彩钢屋顶时,不会进行设计和安全评估,这为房屋埋下了安全隐患。
目前,在农村自建房的规范管理方面也存在法律、制度缺失和监管缺位。按照农村宅基地有关管理办法,虽然农民可以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但实践过程中并没有验收标准,个人建房时有审批,但只是针对宅基地面积的审批。至于如何建设,并没有相关的审批和监管。此外,目前多数乡镇没有专职负责房屋建设安全的工作人员,甚至连兼职人员都不多。这些问题都造成了农村自建房监管的真空。
近期发生的多起坍塌事故提醒我们,必须要加强对农村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血的教训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印证,秉持问题导向,尽快弥补短板,切勿让农村地区建筑安全成为“洼地”。(《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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