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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羞辱式管理不能“忍辱负重”

齐鲁晚报 2020-08-26 21:30 大字

一些企业利用自身在劳资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公然违背必要的商业伦理,千方百计逃避应有的社会责任,不惜对自己的员工施以各种羞辱式管理、找茬式辞退。

□本报评论员王学钧

一不留神,上海半木轩家具公司的一项“工作安排”成了一个舆论热点。在这一“工作安排”中,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正在哺乳期的员工朱女士每天手写一篇“销售支持心得”,每小时600字,每天下班前交给人事,一个错别字罚款50元,一句重复句子罚款100元,晚交或者漏交罚款500元。

稍有职场经验的人都会看出,这样的“安排”其实更像是一种侵权与刁难。鉴于相关报道没作详细交代,我们尚不能确定朱女士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接到公司的工作指令的。如果她还在依法休产假,那么,公司要求她每天手写“销售支持心得”就是违法侵权。既然已经休假,咋还这么豪横地给人家安排工作?对女职工而言,休产假是一项法定的权利。我国现行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更是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在这个意义上,朱女士休产假并在产假期间领取“工资”乃理所当然。

即便朱女士已休完产假回来上班,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做法也堪称缺德。所谓“销售支持心得”究竟指什么姑且不论,就算朱女士明白自己该写啥,就算公司每天的工作时间能严格控制在法定的8小时,对一个刚刚休完产假、婴儿嗷嗷待哺的女职工而言,每小时600字、每天4800字的写作量也是一项不堪其累的苦役。再要求这4800字中没有错别字、没有重复句子,这分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明知如此,还要提出每个错别字罚50元、每个重复句子罚100元、晚交漏交罚500元这样严苛、霸道的要求,无疑是在故意刁难、刻意找茬。其用意也很明显——就是不让你好过,有种你就主动辞职。就算你“忍辱负重”不肯辞职,各种罚款也足以让你把休假期间“白拿”的钱吐出来。无论如何,公司不能“吃亏”。

这些年,类似的缺德事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利用自身在劳资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公然违背必要的商业伦理,千方百计逃避应有的社会责任,不惜对自己的员工施以各种羞辱式管理、找茬式辞退。对此,相关部门不能听之任之,必须主动介入、积极作为,依法依规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切实保障企业员工尤其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被侮辱与被伤害的企业员工更应及时挺身而出,借助各种渠道申明自己的困境,不让各种见不得光的“工作安排”平安无事地豪横于某个隐秘的角落。

事情曝光之后,当事企业已第一时间发布“申明”,表示将在“完整的事件调查”后,严格依法进行反思及妥善处理。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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