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吃播 父母收割”就是监护失职
近日,“小网红”女童佩琪引起社会关注,其父母在视频网站上发布的视频中称,仅3岁的佩琪体重达70斤。有网友质疑,佩琪父母为圈流量、博眼球,不顾孩子的健康,让孩子当“吃播”,将孩子喂成肥胖小孩。8月24日,平台方回应称,目前已经对相关账号和视频做出了“封禁处理”。(8月25日中国新闻网)
小孩能吃,往往被认为是有利于其茁壮成长的好事,但如果小孩在父母的安排下以一种网络表演的方式变得特别能吃,就变了味,就成了令人担忧的坏事。
或许一开始,佩琪的父母只是出于好奇、好玩的心态将佩琪的吃态传到了网上,但后来的种种迹象显示,其父母的操作越来越不像无心之举,而更像是一场借助孩子“吃播”收割流量牟利的生意,充满了功利化和商业化气息。
随着佩琪越来越能吃,她的身体也像吹气球一样越来越胖。看看父母给她吃的都是什么——汉堡、炸鸡、烤肉、烤串、烤肠、可乐、泡面……成年人尚难“消化”这些食品,遑论身体远未发育成熟的两三岁小孩。实际上,除了小佩琪远超同龄儿童的不正常体重,她的身体也出现了其他不健康的信号,比如,在视频中,佩琪的双腿疑似变形、走路摇摇晃晃,引发大量网友对其身体状况的担忧。
父母将“能吃”作为佩琪吃播的一个卖点,在佩琪的视频中狂贴“食量惊人”“几秒吃完”“超重”“狂饮”等标签,而贴上这些“能吃”标签的前提是,父母经常带着佩琪吃,鼓励支持佩琪吃,且有时不顾佩琪“别弄了”的央求,不断地把她刚吃空的盘子加满,从而为佩琪“能吃”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这个年龄的孩子尚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吃几乎只有生理上的本能认知,缺乏良莠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于父母的带领、鼓励和安排几乎全盘接受,很容易就会被父母的不良心态和行为带歪。可以说,佩琪父母已经给佩琪建立了一种不良的“吃”习惯,已经给佩琪的身体带来了隐患或伤害,甚至已经有变相虐待儿童嫌疑。而视频在传播后,又会向社会释放错误的信号,可能对他人形成误导。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监护人最基本的法定监护职责,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是核心权益,也是最重要的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则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虐待未成年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佩琪父母过度“喂养”,靠佩琪的“能吃”圈流量,显然不是一种正确的监护方式。
“儿童吃播,父母收割”是一种监护失职。很多成年人在吃播过程中都付出了健康代价,有人还付出生命代价,儿童以“能吃”为套路的“吃播”风险更大,对此,为人父母者应坚决抵制,网络平台乃至全社会都该警惕和防范。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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