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一起儿童溺亡事件是“意外”?
□肖明君
又到夏季,令人揪心的“儿童溺水新闻”进入又一年的“高峰期”。近日,牵动着线上线下很多人的“重庆潼南区8名小学生落水”事件,终究还是等来了遗憾的结局:经全力搜救打捞,全部被打捞出水,均已无生命体征。
对于8条幼小生命的凋落,网上多是感叹“水火无情”、唏嘘“意外不幸”……8名小学生同时溺亡,真就成了不确定的罕见意外、不可控的生命无常?悲剧起点多有短板,高危之地必有盲区。8名小学生溺亡,确实是小概率事件,但这不等于说就不可避免,无可反思。溺水悲剧年年循环往复,情节“高度雷同”,既是“儿童多发”的群体性高危,又是“夏季多见”的季节性现象,甚至已经是高于交通事故的致死主因,对于这样一种已经有“规律”可循的现象,还能称为意外吗?
如果非要说悲剧是偶发的不幸,但它真的经不住逆推,在源头上能发现很多该做的事情没有做,或者没做好。重庆潼南溺亡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已到场救援,其实这个环节应该前置的,救人于危险发生之前,这才是公共服务该做的事情。另外,从初步调查的结果来看,其中一名学生到河滩玩耍,不慎失足落水,其余7人前去施救,导致8人最终全部落水。这就需要问一下:“保”己救人,见义“智”为的理念,平时有没有被灌输?如果继续发问:说好的“孩子不能离开监护人视线”呢?水边有没有高危提示标识?当地有没有汛期安全巡防?
有的老师留言说,安全教育几乎从“开学第一课”强调到“学期最后一课”,学校三令五申,老师千叮咛万嘱咐,还是挡不住悲剧发生,最后只能表示“我无语了”。对于老师和学校的无奈,可能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教不得法,所谓“言之谆谆,听之藐藐”,让安全观念入脑入心,在孩子心里扎根,绝不是口头上“六不准”、一纸“家长信”那么简单。总是告诉孩子不要去做什么,但缺乏实战、实景的训练,这样的安全教育往往会以失败告终。根据既往经验,有的学校进行防溺水宣讲时,由救援队员自编自演的情景剧、惊心动魄的青少年溺水事故视频,其震撼效果往往是有效的;在课堂上进行急救常识普及时,如何将矿泉水瓶变成实用的救援工具,更能启发孩子冷静救援。应急安全教育,说白了就是要全面指导孩子学会规避风险的方法和技能,应该用“真实”来打动孩子,将其变成活生生的生命教育课来对待。
现在的情况是,生命安全课不仅在课堂上缺失,在家庭、社会等各个层面都不完备。很多孩子没有经历过正规的“游泳课”训练,不知水性为何物;多数野泳地带,仅仅是竖起了一个安全提示牌,然后就任其“裸奔”,没有任何管理;在溺亡事件高发的很多农村地区,几乎是“零防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说溺亡事件是“意外”,无形中就为某些应该承担起责任的环节卸责了。其实严格追究起来,哪有一起儿童溺亡事件是“意外”发生的?
面对脆弱的未成年人群体安全防护,教育理应安全优先,始终秉持“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的原则,把孩子的安全放在视域之内,变有关安全的“常识教育”为“规则遵循”,全社会齐抓共管,构筑起一道责任墙,把每年夏季的溺水高发事件变成小概率事件,直至最终“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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