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合力防范未成年人遭侵害
本报讯 (记者 唐云建)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工作事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7月5日,团市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上述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能,团结社会力量,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保障该项工作顺利高效长期进行。
《意见》指出,将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重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依法从严惩处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护,确保被害人及时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加强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对经济困难者开展司法救助。《意见》还建议,全市各中小学校适当开设未成年人性知识、性侵害预防教育课程,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并深入社区开展家庭监护教育,重点对家长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知识教育,关注孩子生理、心理变化,掌握预防性侵常识,构筑未成年人防范性侵第一道防线。
同时,还将采用心理辅导、自护教育、法治讲座、公益广告、宣传手册、微动漫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利用网络、微信、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全方位宣传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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