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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学法 我先行

柳州晚报 2019-02-26 11:52 大字

小记者 公园路小学 五(4)班

梁睿铭

指导教师:唐晓红

1月30日上午,我怀着一颗好奇心,来到了市图书馆三楼,参加了“守护明天,北检同行”2019柳北“未检”普法活动。

活动在响亮的掌声中拉开了序幕。市检察院领导、柳北“未检”检察官、市图书馆领导一同揭开了法治主题书签样签的红绸。呈现于我们眼前的这套书签,设计精美、主题突出、富有童趣,不仅有可爱的小狐狸,还有茁壮的大树;既有青翠的枝条,又有五彩缤纷的爱心。每张书签上都有不同的标语,如“法在心中,律在行上”“树法治之风”“维护自尊,学会自爱”……

看,“未检侠”出场了!微电影《未检侠》一播完,检察官就抛出了第一个问题:“在你们眼中什么是‘未检’?”“‘未检’即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回答完全正确!”检察官向小记者竖起了大拇指,又问,“那我再考考你们,刚才的普法片中出现了哪几种犯罪行为?”“猥亵!”“校园欺凌!”“教唆犯罪!”“家暴!”……小记者们争先恐后地抢答,场面好不热闹,我们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了法律知识。

轮到我们向检察官提问了!我连忙把手高高举起,仿佛心有灵犀一般,检察官示意我提问。“请谈谈您对校园欺凌的看法。”我大胆地发问。她思考了一下,回答道:“校园欺凌现在呈现一个高发的态势,希望在校园欺凌中的三方,即:加害者、受害者和旁观者,都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加害者要明确身份,不要以有形或无形的方式来欺凌同学,受害者也不要总是处于弱势处境,一定要把不正常的情况及时告诉家长、老师。我的建议,一、加害者要理性对待他人;二、受害者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遭到欺凌时,须第一时间上报老师或检察机关。”话音未落,现场另一位男生也举起了手。“如果有大人教唆我们去犯罪,我们应该怎么做?”“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明辨是非,区分哪些事能做,哪些不能做,如果你觉得不应该、不正常的行为,应及时告诉老师、家长或者同学,寻求大家的帮助,不要随意被一些大人引诱,听他们的意见去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走向犯罪的深渊。”

“如何抵制校园暴力?”“公安局和检察院有什么区别?”……小记者们一问接一问,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地一一为我们答疑解惑。

不知不觉间,一个小时悄然逝去,我们在依依不舍中与检察官们合影留念,结束了有趣的活动。

新年学法,我收获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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