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别让农村成为“山寨货”的舒适区
前不久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和单位共同评选的“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农村里的山寨货”现象位列其中。近期,央视《消费主张》栏目在对一些农村集市进行走访发现,多款和知名饼干品牌“奥利奥”很像的饼干——“粤力粤”、“粤力奥”、“澳利粤”公开销售,“吃香点”和“好吃点”、“溜遛梅”和“溜溜梅”、“多多鱼”和“好多鱼”等等商品让人傻傻分不清楚。
农村市场上的山寨货现象已有多年历史,此前还有大学生春节回家写“返乡文”吐槽家乡已被山寨货包围。这一现象能够进入“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足见其现实普遍性。
近年农村山寨货现象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未必真是山寨货更多了,而可能更多是因为对比效应。一方面,在市场执法强度整体提升的大背景下,山寨货在城市市场的生存空间已越来越小,其中相当一部分便伺机专攻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形成对农村消费者的包围之势;另一方面,消费升级,以及消费者的辨别意识提高,农村消费者对于山寨货的“接受度”也相对越来越低,所以,山寨货现象作为一种问题,引发更多的关注并被更多反映出来。
得警惕某种似是而非的观念,认为农村消费水平低,消费者最敏感的是价格而不是质量,就潜意识里为山寨货贴上“存在即合理”的标签,甚至认为偏远山区的消费者只“配”消费山寨货。这种偏见,且不说忽视了山寨货的危害,从来就不限于消费者,而还包括正规企业商家。更重要的一点,它回避了一个关键问题:山寨货之所以能够长期“蛰伏”农村市场,除了农村消费偏好,更是因为城乡之间的市场监管落差。
可以说,这些年山寨货的“上山下乡”,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逃避越来越严的市场监管。在这一点上,农村市场恰恰是软肋。本来,农村消费者的辨别能力相对较低,市场监管更应该发挥好“守夜人”的角色。但由于农村市场执法力量薄弱,以及城乡执法体系的脱节所形成的执法盲区,就给山寨货制造了一个“舒适区”。
因此,要彻底压缩山寨货的生存空间,市场监管力量就得先强起来。构建城乡统一的市场管理体系,为农村配备相适应的市场监管资源,从源头上摧毁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体系,而不是止于把山寨货赶出城市,才是根治之策。
让全民共享市场经济下的消费红利,自然也包括让城乡消费者,都能够共同享有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去年3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称,将重点整治农村市场及城乡结合部“傍名牌食品”“山寨食品”。就眼下的现实看,阶段性的整治行动还应该向长效治理机制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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