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考核员工步数,不应粗暴罚款
在广州,有一帮人也在每天忙着“走路”,不过他们可不是为了刷榜。因为如果步数不达标,荷包可就危险了……“上个月没有完成步数任务,差了10000多步被扣了100多块,好心痛啊!”对于小C而言,每天步数刷榜的意义不在于攀比和虚荣心,而是真真实实的现金。“我们公司为了让员工能够多运动,要求我们每月按照步数来进行考核,如果没有完成任务的员工,就按照一分钱一步来扣钱。”(11月29日《中国青年报》)
应该说,企业考核员工每天步数的出发点是倒逼员工锻炼,这值得肯定。但事实上,有些企业既没有给出锻炼的时间,甚至无休止地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却又要求员工每天达到一定的步数,这有“假装慈悲”的嫌疑;其二,鼓励员工锻炼,应采取奖励的方式,而不是单纯的罚款,这既无法律依据,又失却人性化。面对罚款,一些无法完成的员工只能求助造假,这样既破坏了企业的风气,又没有达到锻炼的目的,还让员工叫苦,可谓相当不明智;其三,鼓励员工锻炼,也未必一定要走路。员工锻炼身体有自己最适合最喜欢的方式,有的员工并不喜欢走路,喜欢打球跳舞,这些活动时未必就要带着手机,看似没有走多少步数,但他们却达到了锻炼的目的,这又何尝不可?因此,要尊重员工的自由选择。
身体是工作的本钱,员工身体好,无论对于员工还是企业都是有利的。企业鼓励员工走路锻炼未尝不可,但方式却需要改变。在出台相关规定之前,不妨先和员工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在综合员工的建议基础之上,制订出最适合企业的锻炼方案,然后推动员工积极锻炼。这才是最为合理的做法。不管怎样,对于企业考核员工步数不能简单地孤立地看,要结合企业的相关制度和措施联合起来观察,单纯地说好或是说坏,都是错误的。 (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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