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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围绕“群众不满意10件事”强化县城区交通秩序监管 疏堵结合整治交通违法乱象

遂宁日报 2018-11-20 09:29 大字

2018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中,城区交通秩序问题备受关注。为全面落实2018年度整治“群众不满意10件事”活动工作要求,切实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县交警大队结合辖区交管情况,主动施压,科学组织,重拳整治电动三轮车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强化部署逐步推进

为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县交警大队积极动员部署,根据辖区电动三轮车通行实际情况,重点对电动三轮车聚集多的路口、节点和时间段进行研究分析,先行掌握和熟悉电动三轮车运行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印发《公安交警系统关于开展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治措施,确保行动开展有序。

动静管控净化环境

针对辖区电动三轮车机动灵活、易躲避检查的实际特点,该大队将城区中队分为5个小组,合理安排在农贸市场、客运站、医院、学校等电动三轮车聚集密的地方,采取“定点和流动”执勤相结合、“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早高峰和晚高峰”全面控制等方式方法,严查三轮车无牌无证、闯红灯、违法载客、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充分利用好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像取证,达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停车31起,依法拖移电动二轮车7辆、电动四轮车1辆,未发生负面涉警舆情。

规范执法巩固形象

据介绍,该大队要求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原则,杜绝乱查、乱扣、滥罚等行为和粗暴执法现象的发生。

执勤过程中,执勤民警、辅警在执勤之前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和穿戴反光背心,执勤时警车要开启警灯,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执勤执法时受到意外伤害。

宣传为主提升意识

该大队利用“双微”平台、电台、广播等媒介,发布整治电动三轮车的意义和目的以及整治取得的成效,同时广泛播发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随意、违法肇事等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

同时以“五进”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宣传民警深入学校、社区、单位等地方,积极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视频、面对面讲解关于电动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拒绝乘坐、自觉抵制电动三轮车,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氛围。行动中,共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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