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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权威不容侵犯

咸阳日报 2018-09-14 10:21 大字

凌锋

近日,一则“哈尔滨交警砸车”的视频在网络中广泛传播,视频中一名卡车司机疑似因闯卡被交警拦下,交警让司机下车配合检查但被拒绝,随后双方发生冲突,交警将车窗砸碎。对于这则新闻中的执法行为,网民褒贬不一,虽然大部分人认可交警的作为,但也有少数观点觉得“破窗”的举动是不是有点过头?

凡事必有因果,我们评判“破窗”行为的前提是找到事发的原因。据当地公安机关的回应,在被“破窗”之前,这辆卡车被交警截停后竟然试图闯关,且当交警通过喊话器要求其接受检查时,卡车司机非但不听反而直接加速开走,甚至用言语辱骂交警。如此种种行为,不但妨碍交警执行公务,也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在这样的情况下,交警依法采取包括“破窗”在内的强制手段不但具有必要性,更具有正当性。可以说,与其我们关注“破窗”行为本身,不如思考为何“破窗”?正是由于当事卡车司机目无法纪,毫不尊重执法者及其合法的执法行为,才导致强制手段被迫升级,而这一切不过都是为了依法履行人民警察职责。

警察不是普通的职业,特殊的身份和作用决定了相对人对其合法的执法行为必须予以尊重和配合,执法权威必须得到维护,哪怕这些行为可能耽误了一些时间、费了一些事。因为从根本上讲,执法的权威是人民赋予的,依法执行公务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

当然,保障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一方面需要的是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也需要制度撑腰,要让每个奋战在一线的警察都能没有后顾之忧地依法履职。就此而言,公安部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草案)便是一个利好消息。草案明确规定,民警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这既是对民警执法行为的有力保障,也是对那些目无法纪者的警醒。

总之,执法权威不容侵犯,只有保障好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真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尊重执法权威,才能推进法治建设的宏图大业,才能守护好我们每个人岁月静好的安宁生活。(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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