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怎么营销算坑老需厘清边界
□木须虫
“阿姨您来啦,可把我盼得哟,快请进!”“大爷您今天咋就自己来啦,阿姨没来也没关系,她那份礼品我一直备着呢!”……记者通过对保健品骗局受害者、保健品销售者、监管者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的深入采访,基本弄清了有关保健品“坑老”骗局的几个问题。(6月26日《人民日报》)
形形色色的保健品营销骗局并不鲜见,套路也大多雷同,收单、做客情、洗单,然后讲座洗脑,一步一步套牢老人,实施“精准骗销”,看似高明,但原理还是投其所好,利用老人求健康保命的心理需求和缺少亲情关爱的内心饥渴,万变不离其宗。
但是,保健品营销“坑老”,欺骗与营销之间的界线又相对模糊。如果所营销的保健品是合法的,营销中又没有采取强制买卖方式,通过看病、健康咨询推荐保健产品,即便主观上存在恶意骗财的故意,也很难查实,更难将相关营销人员和企业绳之以法。
“保健品营销坑老”,要提高老年人对保健品的消费理性,提高防骗意识,要推进医养结合提供更多正规服务的供给,也要给予老年人健康需求和精神需求层面更多的关爱,但归根到底,“保健品坑老”,根子还在保健品市场尤其是营销市场的野蛮生长,相关法律、法规缺位。
治理保健品营销中的骗局,应当厘清营销中的行为边界,以法律与条文的形式,明确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构成欺诈、误导。设置必要的禁区,既便于行政管理惩治,也便于老年人识别和把握。深入惩治保健品虚假广告与营销,也应当细化保健品生产、营销的管理规范,将之纳入到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体系中。比如针对保健品营销“坑老”的侵财特征,建立保健品批号与价格信息强制备案与备查机制。唯有消除保健品乱象丛生的土壤,增强信息透明度,方便消费者查询,才能真正提高老年人防骗的可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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