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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大棚内改建私家庄园专家:系违法行为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6-05 11:30 大字

[摘要]专家:系违法行为

据中国之声 《新闻纵横》6月3日报道 500平米私家庄园,在北京只需十几万一套,不仅能住人,还能种菜、烧烤、垂钓,打造都市人的田园梦想。这样诱人的广告短信相信很多人都收到过,但这样实惠的房子真的有吗?所谓私家庄园又是怎样的?

央视记者上网搜索 “北京农家院”,发现此类信息比比皆是,记者随机联系了其中一条房源信息卖家。按照销售人员给的房源定位,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一处名叫“六合成观光园”的地方,很快,看到一个自称是园区开发商的人。

记者:都是大棚?

园区工作人员:对,现在这边都是这种大棚形式的农家院,咱们这个规模算是最大的。

这位开发商向记者介绍,他们的园区占地300多亩,这类大棚形式的农家院目前共有200多套,在一套还未出售的所谓“毛坯房”前,开发商停了下来。

园区工作人员介绍,交付一个毛坯房,大棚一百多平米,院一百六七十平米,一个小配房大概十七八平米。

一套“毛坯房”20年的租赁价格为17万元,签订合同后,租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任意装修,如果嫌配房小,还可以在大棚里做文章。

园区工作人员说,对此,国家没有硬性标准,棚里搭一个简易客厅或隔出一间卧室,都可以。

开发商向记者介绍,园区内的大棚房水电煤齐全,并且有网络和电视信号覆盖。为了展示大棚改造的效果,开发商还专门带记者来到公司负责人自己装修的一套大棚房前。

园区工作人员介绍,可以在院中央做个柴锅,朋友来了炖条鱼。主要看后期如何打造自己的田园梦想。

记者调查发现,在天津和河北,这样的情况同样存在。

花上10余万元就能在繁华城市边缘拥有一处“世外桃源”,听起来的确让人心动,但在看房过程中,各地的销售人员都一直在强调同一件事,不管如何装修,大棚外观不能改,棚顶外的材质也必须是薄膜或者阳光板一类的材料,这又是为何?

园区销售人员解释,这里的土地性质是农业用地,只要不改变外观,建房子没问题,保证航拍能看见大棚就可以。航拍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转一圈,国家政策有规定,农业性质的土地不能全盖上楼房。

按照销售人员的介绍,记者所探访的园区土地使用性质均为设施农业用地。何谓设施农业用地?这样的使用方式是国家允许的吗?

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农村发展研究室主任夏英介绍,设施农业也是现代农业的一种类型,从性质上来说,属于农用地。

在北京市昌平区的园区里,记者看到开发商和租户签订的“农业观光园承包合同”,上面写着“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订立”。

毋庸置疑,建造“大棚房”属于违法行为,但久居都市的城市人在恬静悠闲的田园生活和低廉价格的诱惑下,认定了“大棚房”这份“靠不住的实惠”,他们大多认为,既然和开发商签订了租赁合同,就万无一失。然而,这样一份合同真能保障租户的权益吗?

表面上,这份合同,从权利和义务的内容,都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问题在于合同背后伪装了一个违法行为。

这份合同还承诺了合同期内如遇拆迁或国家征地,承租人自由投资部分将获得国家拆迁补偿,却对因违法建房导致房子被拆除的后果避而不谈。

专家表示,这叫“阴阳合同”,“阳合同”中一般不会出现直接违反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条文,而“阴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心里面默认的合同,开放商给了承租人一个大棚,实际上给了一个农地小别墅。事实上违反了我国关于土地用途管制和农业承包管理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所以这份合同得不到法律保护。将来一旦被查处,承租人的投资全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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